阆中市医疗保障局关于定点医疗机构医保违规典型案例通报曝光

案例曝光

按照省、市纪委监委要求,针对医保领域突出问题,阆中市医疗保障局紧紧围绕扛起管好医保基金这一老百姓“救命钱”的重大责任,按照整体智治、共治共享的原则,全面启动并扎实推进全市医疗保障基金专项整治暨医保领域专项治理工作,确保医保基金平稳安全运行。现将部分医疗机构医保违规典型案例曝光如下:

案例一:患者何某某在某医院住院,医院无医嘱收取一般专项护理 213.6元、关节松动训练 484元;行四肢血管彩色多普勒检查11组,实际记费15组,多记4组多收72元。

案例二:患者杨某在某医院住院,入院诊断:上肢神经损伤。无医嘱收取肛门指检、肛门排气费用19.7元;行彩色多普勒超声常规检查,应记基价1次,实记费2次,多记1次基价费用76元;超声计算机图文报告1次,记费3次,多记2次费用10.8元。

案例三:某医院在患者住院期间违规收取健康咨询、家庭巡诊等应在门诊收取的费用;行指脉氧监测按照血氧饱和度监测收费。

案例四:患者黎某某因股骨骨折在某医院住院,违规将医保按套计价的限价材料钢板及螺钉,分开对码,导致将应由患者自费的费用5775元纳入医保报销。

案例五:某基层医院将级别护理费用中的生命体征监测费用-测血压进行分解收费,收取级别护理的同时收取无创血压监测;将医院并未开展的项目红细胞内叶酸测定、血清总胆汁酸测定进行打包收费。

案例六:某基层医院未开展甘油测定检查,违规打包在肝肾功能检查费用中进行收取;没有重症监护室,而收取重症监护费用。

案例七:某医院的彩超检查存在不规范的情况,如张某某,男,47岁,因牙髓炎住院,行心脏彩色多普勒和胃肠道彩色多普勒检查,记费147元;刘某某,女,69岁,因急性尿路感染住院,行心脏彩色多普勒和胃肠道彩色多普勒检查,记费147元。

案例八:某医院存在理疗不规范的行为,如杨某某,男,76岁,因前列腺增生住院,同时使用电针、穴位贴敷、颈椎病推拿治疗、小针刀4种治疗手段。

案例九:某医院将安置有牵引床的普通2人间床位费(应收15元/人/天),按特殊防护病床床位费收取费用31元/人/天,多收16元/人/天。

案例十:患者冯某某因肱骨骨折在某医院住院,无电刀使用记录收取使用高频电刀加收15% 费用120.45元;在收取大换药的同时收取中换药费17次,收费费170元。

案例十一:某医院使用一次性使用配药注射器(20ml),根据物价政策应收0.9元/具,实收2.5元/具,多收1.6元/具,并将相关费用纳入医保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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