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11月4日8時許,大興安嶺地區新林交警大隊民警在巡邏時,發現部局推送的嫌疑套牌車輛黑BL****黑色本田轎車在鎮中行駛,民警立即將其攔下。經查驗,黑色本田轎車行駛證登記號牌爲浙AQ****,與懸掛的車輛號牌不符。民警將駕駛人帶到交警大隊進行覈查後發現,駕駛人李某所使用的黑BL****號牌,原車爲東風牌灰黑色小型普通客車,而本車車輛號牌則爲浙AQ****,李某對使用他人機動車號牌的違法事實供認不諱。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六條第三款,對駕駛人李某處以罰款5000元,駕駛證記12分的處罰。

套牌的危害

1、套牌會給原車主造成名譽與經濟損害。套牌車無論是違法還是事故,都會出現“張三偷喫李四擋災”的結果。有很多合法車主因爲套牌車的違法行爲或交通肇事行爲,受到法律追究,雖然事後事實得以澄清,洗刷了冤屈,但也浪費了時間,耗費了精力。

2、套牌假牌車輛擾亂了正常的道路交通秩序。套牌、假牌、遮擋號牌、塗改號牌、變造號牌者的目的就是逃避違法違規制約,出現交通事故時有逃逸的有利條件,這類車往往在公路上違法行駛,嚴重影響正常的道路通行秩序,給其他交通參與者造成安全威脅、給受害人造成損失。同時也會帶來重大的交通事故隱患,給交通管理工作增加難度和壓力。

3、擾亂社會治安管理秩序。盜搶、走私或者報廢車輛多通過使用假牌假證、套用其他車輛牌證等形式上路行駛,成爲不法分子從事搶劫、搶奪等違法犯罪活動、逃避公安機關打擊的作案工具。

信息來源:新林交警大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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