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長江開啓“十年禁捕”,洄游魚類仍在尋找“出路”

2019年,中華鱘放歸長江。上世紀80年代,野外種羣還有2000多尾,2013年後驟降到不足100尾。圖片來源:Alamy

如果四年一度的世界自然保護聯盟(IUCN)大會沒有因爲疫情推遲,中國長江白鱘功能性滅絕的事實很可能已在今年6月錄入IUCN紅色名錄,成爲又一個正式和人類告別的物種。

2019年12月底,中國研究人員在一份國際學術期刊上發表論文,估計長江最大的魚類白鱘可能已在2005年滅絕,最晚不晚於2010年。

這個遲到的消息,意外成爲今年1月1日正式實施的“長江十年禁捕”的前奏。2019年初,農業農村部、財政部和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公佈《長江流域重點水域禁捕和建立補償制度實施方案》,提出自2020年起,長江流域的重點水域將分類分階段實行漁業禁捕,開啓爲期十年的常年禁捕。這是中國2016年啓動的“長江大保護”戰略的舉措之一。

禁捕讓人對長江魚類的保護與種羣恢復更多了一份迫切期待。

不過,這樣史無前例的全流域長期禁捕,恐怕無法解決和白鱘一樣的洄游魚類所面臨的威脅。因爲根據上述論文,造成白鱘滅絕的主要原因不僅是過度捕撈,還有棲息地的破碎化,而這是禁捕無法解決的問題,需要更多的生態修復項目來配套解決。

▎禁捕所無法解決的

從設置水產種質資源保護區,到實施春季休漁制度,再到徹底禁捕,不過二十多年的時間。保護沒有跑過長江的捕撈和開發,結果不僅是漁業減產,更是長江生態系統的嚴重衰退。

在9月27日“世界河流日”,世界自然基金會聯合中科院水生生物研究所等8家科研院所共同發佈的《長江生命力報告2020》將長江干流生命力指數總體定爲“B-”,說明長江確實“病”了 ,而且中游區域和洞庭、鄱陽、太湖和巢湖“四大淡水湖”的水生態指數更低於幹流總體水平。

上世紀50年代,人們運用簡單的捕撈方式在長江流域每年獲得的捕撈量超過42萬噸,而如今運用現代捕撈技術每年的捕撈量卻不足10萬噸。用中科院院士、魚類生物學家曹文宣的話說,長江的魚已經少到漁民用正常漁具很難捕到魚,只能用非法漁具。

前述宣佈白鱘滅絕的論文的通訊作者、中國水產科學研究院長江水產研究所首席科學家危起偉曾在2017年參與了長江摸底調查,發現除了白鱘,另有140種曾有過記錄的魚類也未被搜尋到,其中六成是瀕危物種。他向媒體表示,其中一些品種可能也已經滅絕。

白鱘。圖片來源:Alamy

曹文宣自2006年便提出長江應禁捕十年,讓魚類資源休養生息,因爲長江中的很多經濟魚類性成熟的週期在三至四年,十年時間可以讓它們繁殖兩至三代。

不過,洄游魚類的狀況要複雜得多。江海洄游魚類中華鱘,野外種羣在上世紀80年代還有2000多尾,2013年後驟降到不足100尾;江湖洄游型的青、草、鰱、鱅“四大家魚”,在2007年長江中游產卵規模僅爲1986年的1%,後因保護措施勉強恢復至1/5;還有河道洄游型的圓口銅魚,被認爲“極有可能成爲長江上游第一個因水電開發而滅亡的特有魚類”。在中科院水生所的一份研究看來,它們都是江湖壩閘工程的典型受害者,恐非禁捕一力可以拯救的。

曾經,白鱘每年3、4月從長江中下游洄游到長江上游的金沙江產卵。但自從上世紀80年代長江中游的葛洲壩大壩修建,這一年一次的旅程便被截斷了。

今年初,在農業農村部組織的長江珍稀瀕危水生生物保護工作研討會上,有專家指出,白鱘滅絕的原因是“洄游通道阻隔、產卵場消失、過度捕撈、航運、水污染和餌料魚類資源下降等多重不利因素疊加影響”。危起偉在接受媒體採訪時指出,葛洲壩的建設是白鱘滅絕最主要的原因之一。

白鱘、中華鱘、長江鱘(達氏鱘)這些長距離洄游魚類念念不忘的金沙江,如今已經修建了相當於兩個三峽的發電量的四座梯級水電站。而喜好急流的圓口銅魚,在三峽蓄水後失去了大量棲息地,隨後又因爲金沙江、雅礱江梯級水電開發導致其上溯洄游通道和受精卵及仔稚魚下漂通道的阻斷,使種羣規模急劇下降。

作爲全國最大的“水電基地”,金沙江全流域一共規劃了20多座水電站。中國國家審計署2018年發佈的《長江經濟帶生態環境保護審計結果》顯示,截至2017年底,長江經濟帶10省份建成的小水電達2.41萬座,過度開發致使333條河流出現不同程度斷流,斷流河段總長1017公里。河湖洄游的“四大家魚”,還面臨着通江湖泊上的壩閘威脅。如前文所述中科院武漢水生所的研究指出:“長江流域的附屬湖泊除了鄱陽湖、洞庭湖和石臼湖外均建有閘壩”,加上水電站,長江上各類閘壩近5萬座。

除了不能回到產卵地,閘壩導致的棲息地破碎,以及對河流流速、水溫、水量帶來的變化,也改變了洄游魚類的卵和幼魚生存環境,進一步降低了魚羣存活率。

金沙江的烏東德水電站。圖片來源:Alamy

一種補救辦法,是在水利工程上修建魚類的洄游通道。不過,現有閘壩修建魚道的數量寥寥。一項研究提到,葛洲壩80年代初採用了增殖放流來補充魚羣資源,此後近20年,多數新建大壩都放棄了魚道。直到2006年後,受政策影響,水電工程環評報告中魚類保護措施纔開始強化。

中國修建的第一座大型魚道,是廣西長洲水利樞紐工程魚道,長1423米,上下游水位落差15米,可供中華鱘、鰣魚等魚類靠自力抵達上游。不過目前尚未觀察到受保護的珍稀魚類通過。當前魚道修建和規劃最多的地方是在以四川爲主的西南山區,不過水位落差通常只有幾米。

不過,在世界自然基金會(瑞士)北京代表處上海區域主任(原中國淡水項目主任)任文偉看來,目前國內的一些魚道離實際的保護洄游性魚類的作用還有不少距離,有些還在試驗階段。他認爲,用魚道解決洄游魚類因爲水利工程面臨的阻隔是一種理想的狀態,需要大量的基礎研究跟上。

洄游通道的阻隔並非中國特有的問題。世界魚類遷徙基金會(World Fish Migration Foundation)在2020年7月發佈的報告《洄游淡水魚類地球地球生命裏指數》指出,1970至2016年間,世界範圍內洄游淡水魚類種羣減少了76%,而水壩和其他河流障礙物對此負有重要責任。而美國數十年來的移除水壩運動則有效減緩了該國洄游淡水魚類的衰退。

問題也不限於閘壩。世界自然基金會最新發布的一份針對全球淡水生物多樣性喪失的緊急行動方案指出,保護這些洄游魚類和它們的生境,還有更多的事情要做,這包括改善水質、保護及恢復關鍵棲息地,以及水庫的“生態調度”等。

▎放大“一絲希望”

在任文偉看來,在葛洲壩存在且沒有魚道的前提下,中華鱘這種長江僅存的,且同樣面臨功能性滅絕的江海洄游魚類的保護,只能探討保護其在葛洲壩以下尚存的棲息地。

他告訴中外對話,目前中華鱘的自然繁殖還有“一絲希望”——近五年來,科研人員在長江口偶爾能監測到中華鱘的幼體,這是多年來沒有過的現象。這說明中華鱘正在設法適應人類造成的洄游範圍的改變,發展出了新的產卵場以取代上游的金沙江。於是,它們在哪裏產卵變成一個人們爭相探討的話題,學者們一般認爲是在葛洲壩以下80到100公里。目前湖北省在宜昌建立了一個“中華鱘省級自然保護區”,範圍爲葛洲壩至枝城楊家溪,全長約60公里。

“關鍵是如何將這一絲希望放大”,任文偉說。他認爲“十年禁捕”無疑有助於此,因爲隨着小型魚類種羣的恢復,長江的淡水生態系統也會逐漸恢復起來。另外,對每年數百億噸入江污水加以治理,無疑將極大地有利於中華鱘的生存繁衍。

水庫的“生態調度”也是一種不容忽視的手段。通常水庫調度是從發電、防洪和灌溉的目的出發,而生態調度則是爲了保護生態環境。

他告訴中外對話,中華鱘是一種冷水魚,其產卵的適宜溫度一般在16-20攝氏度之間,而由於上游衆多水庫疊加的滯溫效應,導致其產卵的10月至次年2月水溫升高最多達3.6度,並要在1個多月後纔回落至20度以內,造成中華鱘繁殖推遲。在葛洲壩以上尚有產卵場的“四大家魚”也面臨同樣的問題。

除了水溫,流量同樣影響魚類繁殖。另外,三峽水庫春季防洪調度增加流量會影響“四大家魚”的自然繁殖,而秋季蓄水,減少流量,又影響中華鱘的自然繁殖。要解決這個問題,就需要三峽以上一系列梯級水電站的綜合調度。

爲促進“四大家魚”的自然繁殖,2011年以來,在長江防汛抗旱總指揮部的組織下,三峽集團曾連續7年共開展10多次三峽水庫生態調度試驗,通過改變水庫下泄流量過程,人工創造了適合“四大家魚”產卵繁殖所需的水文、水力學條件的洪峯過程。2017年,溪洛渡、向家壩和三峽三座水庫首次實施聯合生態調度試驗。這些調度過程中均發現了“四大家魚”的大規模自然繁殖現象,產卵量較以往年份有較大幅度的提高,說明流域水庫生態調度試驗對促進“四大家魚”自然繁殖效果明顯。

任文偉說,生態調度不僅被用來幫助魚類繁殖,還被用來滿足人的需要。比如2014年三峽水庫曾經專門啓動生態調度,壓制長江口鹹潮,保護上海青草沙水源地。

用他話說,生態調度就是“儘可能同時滿足人的需求、魚的需求,和鳥的需求”。儘管已經取得一些成績,但是他認爲長江流域的生態調度“目前還有很多優化的空間,需要更多的基礎研究和科學試驗來支持”。

▎邁向全流域協調

生態調度是一項典型的需要跨部門、跨地域配合的工作,而這種配合在長江流域生態治理工作中,恰恰尤爲缺乏。

長江流域漁政監督管理辦公室主任馬毅曾在今年初農業部的一個會議上直言不諱地指出,各管理部門間沒有通力協作是致使長江水生物種沒能保護好的原因之一。而攔河築壩、水域污染甚至挖沙採石等多重不利因素最終導致長江水生生物持續衰退,也是共識。

長江從西向東曲折綿延6300公里,據中國法學會環境資源法研究會會長呂忠梅對媒體介紹,流域涉水事務管理有30多部法律授權給中央15個部委、76項職能,在地方則屬於19個省級政府、100多項職能,架構龐大而複雜。

有時恰恰是部門與屬地之間的競爭格局造成了對魚類棲息地的阻隔分割。一個典型例子是,三峽截流後降低了下游水位、減少了長江湧入湖泊的水量,在枯水季鄱陽湖水甚至會倒流入長江。爲了保障本地用水,許多通江河湖都在沿江修建了閘口,如缺水便在長江放水時收水。鄱陽湖也曾計劃在江湖間建設長2.8公里的混凝土大壩,以保護當地生態用水,所幸最後並未執行。

長江管理職能的分散,還導致各項生態數據分佈在不同的政府部門和機構,由於用途各異,統計口徑也不盡相同。“長江缺乏一個統一的數據平臺,而且也沒有系統性的生態數據摸底,這讓保護很難落到實處”,任文偉說。比如,在魚類生物多樣性的監測方面,他建議流域內部分因禁捕而面臨轉崗的漁民進行系統培訓,讓他們成爲部分魚類種羣數據的監測人員,相關部門可以建立平臺把這些數據實現共享。這樣一來,有了這些系統監測的數據,長江生態保護得好不好就不再僅僅是人說了算,而更要是“魚說了算”。

2019年12月,緊隨長江禁捕令的發佈,《長江保護法》草案也首次提請全國人大常委會審議。按照上海社會科學院法學研究所研究員彭峯的說法,不同於現有的水事立法,這是一部從流域整體生態系統出發的保護法。此外,草案還提出,將“生物完整性指數”納入長江流域標準體系建設,以克服當前水環境質量標準僅採用化學指標因而不足以保護生物多樣性這一缺陷。

在草案說明中提到,長江保護法將“科學合理劃定各方職責邊界,理順中央與地方、部門與部門、流域與區域、區域與區域之間的關係,建立起統分結合、整體聯動的長江流域管理體制”。據農業農村部官員介紹,協調機制的相關規定,貫穿於整部草案,涉及多部門協同或職責交叉的工作,以解決管理體制中的“九龍治水”問題。10月13日,全國人大常委會對《長江保護法》草案進行了二審,二審稿明確“國務院建立長江流域協調機制”。

但是,對於光靠“協調機制”是否就能有效實現跨部門、跨地域的合作,仍存在疑問。呂忠梅在此前接受媒體採訪時曾表示:如果不設立一個對流域事務擁有決策權的特別機構,那麼制定《長江保護法》的意義將大打折扣。對於初審稿中的“協調機制”她發問道:“沒有機構,何來職責?沒有職責,何以協調?”任文偉則告訴中外對話:要實現立法目標,“當務之急是要成立一個相對強勢的流域管理機構,設立一套健全的長江流域生態標準體系”,否則,法律的落實仍然是空中樓閣。

作者簡介

康寧,澎湃新聞記者。

信息來源:中外對話訂閱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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