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農村地區,宅基地確權登記頒證工作已經開了許多年,這項工作開展後也一直牽動着農民的心,不少外出的村民也在熱切期盼家裏的宅基地和農房能夠早點得到確權,自己的物權就能得到保護了。不過,就在今年,關於宅基地確權頒證的時間我國也給出了明確的答覆,今年這項工作也已經接近收尾,接下來的工作就是要給那些得到確權的村民頒發房屋不動產權證了。這是一件值得農民高興的事情。

然而,在宅基地確權頒證的過程中,有些村民因爲之前亂佔耕地建造了農房,村裏開展確權之後卻被告知違規了,不能確權合法化,還有的村民因爲房屋和宅基地存在權屬不清,亦或者一處宅基地有多個權屬人的情況,村裏開展確權的過程中也引發了糾紛,當事人也被告知解決權屬問題之後再予以確權。雖然說有些村民已經知道自己違規不能確權了,但對於一處宅基地有多個權屬人的確權問題,還是有很多村民並不太瞭解,今天筆者就爲大家分享相關的政策解讀。希望能給你帶來幫助。

深入瞭解的話,在農村地區,過去有些村民在建房的時候是在老宅基地翻建的,因爲家裏有多個兒子,在使用宅基地的使用也是對半建造,從而導致這些宅基地上面出現了多個房屋或多個權屬人的情況。對於同一處宅基地上有多個房屋屬於不同權屬人的確權問題,我國在發佈的文件《宅基地和集體建設用地使用權確權登記工作問答》也給出了答案,其中根據不同的情況給予相應的處理辦法。具體如下;

一:因繼承財產分配導致房地權屬不清的

在農村地區,很多家庭都是多子多女,父母去世之後,農村老家的農房和土地也是由子女們繼承,在財產分配的時候,爲了起到公平公正,也會給子女平分財產,如果是因爲繼承、分家析產等原因造成宅基地和農房權屬人不一致的會按照繼承遺囑或者分家析產協議對宅基地作出明確分割。如果遺囑和分家析產協議已經對宅基地和農房進行分割處理的可以按照當地的認定標準進行劃定,並分開辦理登記。

另外,如果是遺囑和分家協議未對宅基地和農房進行明確分割的會給多個權屬人辦理共同共有登記。當然,如果同一處宅基地的權屬人對遺囑和分家析產協議的條例存在異議且有糾紛等問題的,我國是不會給權屬人登記確權的,只能等到糾紛解決之後纔會給大家確權,所以,如果村民的宅基地和農房存在權屬不清或財產分配糾紛等問題,一定要及時處理,以免影響確權領證。

二:因新農村建設形成的多個房屋或多個權屬人

近些年來,隨着農村人口不斷向外流失,我國在推進新農村建設的過程中也建造了許多高層多戶農民公寓,在這些村莊,大多數村民都是居住在同一宗宅基地上面,對於這類農房如何確權登記,我國也給出了明確的答案,在確權的過程中各地區會參照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及建築物區分所有權的規定,給予這些多個房屋的村民辦理宅基地等集體土地上的建築物區分所有權登記。以此來保障大家的住房權益。

以上就是筆者爲大家分享的內容,對此,大家怎麼看?歡迎在評論區留言、交流。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