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從成都市公安局獲悉,成都警方嚴厲開展打擊販賣“兩卡”違法犯罪活動,尤其是自10月10日“斷卡行動”以來,全市已對204名犯罪嫌疑人採取刑事強制措施,共打掉販卡團伙36個,繳獲銀行卡574張、電話卡5.4萬張。同時,成都警方聯合人民銀行成都分行、三大基礎通信運營商,對首批1376名非法出租、出借、出售、購買“兩卡”的人員實施懲戒措施,其中包含銀行卡懲戒1243人,電話卡懲戒133人。    全市首批懲戒人員中,男性1169人,佔85%,女性207人,佔15%,年齡最小的16歲,最大的67歲。其中00後282人,佔20.5%。多數人員對非法出租、出借、出售“兩卡”的法律後果不瞭解,大部分人主觀上抱有僥倖心理,想從中牟利,客觀上成爲了電信網絡詐騙犯罪的幫兇。    ◎懲戒措施    銀行卡方面,對公安機關認定違法單位、個人及相關組織者,將實施懲戒措施。信用懲戒爲人民銀行將相關信息納入金融信用基礎數據庫管理,在一定時間內影響貸款和信用卡申請;限制業務爲5年內暫停銀行賬戶非櫃面業務、支付賬戶所有業務,也就是說,被懲戒的單位和個人5年內不能使用銀行卡在ATM機存取款,不能使用網銀、手機銀行轉賬,不能在購物網站進行快捷支付,不能使用支付寶、微信收發紅包等。    電話卡方面,對公安機關認定的出租、出借、出售電話卡,且被用於電信網絡詐騙犯罪造成損失的失信用戶,三大基礎運營商實施只保留1張電話卡,5年內不得辦理手機卡入網業務的懲戒措施。

來源:四川法治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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