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公款炒股虧空1900萬,逃亡12年成股神:山東一貪污犯獲刑13年

1993年,進入山東棗莊教育局工作的張虎,從農民家庭的孩子搖身一變,成了結算中心“財務一把手”。

可他並不滿足。

怎麼才能賺大錢?

張虎選擇了炒股。雖然他對此一無所知,但慾望超過了一切,他也從此一頭“扎”了進去——

從象牙塔直接捧到了“金飯碗”

1974年12月,張虎出生在一個普通的農民家庭。雖然家裏條件艱苦,但作爲最小的孩子,他深得父母姐妹的疼愛。張虎自己也很爭氣,成績一直名列前茅。他父親常說,這個娃以後會有大出息。

果不其然,在即將畢業步入社會的時候,張虎一步“登天”,飛黃騰達了。

1993年,根據山東省教育廳推行的籌建結算中心政策,棗莊市教育局決定成立結算中心。中心急需優秀的財會人員,爲了滿足所需,局領導親自到各大學校挑選學生,而張虎成爲唯一一個被挑中的學生。

可以說,他從象牙塔直接捧到了“金飯碗”。

從1993年8月至2007年12月,結算中心的工作人員只有張虎一個人。這樣,他權力很大,既管錢、又管賬。沒有人監督,張虎成爲名副其實的“財務一把手”。

挪用公款成了他“唯一”的選擇

起初,張虎兢兢業業,任勞任怨,還自學考出了本科學歷。可一路順風順水的他栽了人生的“第一個跟頭”——他離婚了。

感情受挫的他開始反思“失敗”的原因,他認爲一切都是沒錢惹的禍。從此,賺錢成了他的唯一追求。

但這個夢想似乎太遙遠,雖然他工作不錯,但拿的都是固定工資,保證溫飽沒問題,但想暴富卻很難。

通過什麼渠道才能快速賺大錢呢?

一番考察之後,張虎選擇了炒股。雖然他對此一無所知,但“掙快錢”的慾望超過了一切,他一頭“扎”了進去。

炒股需要本金,張虎雖然自己沒有錢,但掌管着單位的大量現金。所以,

挪用公款成了他“唯一”的選擇。

特別是2003年,張虎和第二任妻子相識後,他的虛榮心膨脹到了極點。他不僅利用公款炒股,還買房買車,生活奢靡。但因缺少炒股經驗,作爲炒股“小白”,他賠得多賺得少,公款賬戶裏的錢越來越少。

直至2007年年底,因爲結算中心將有一筆大額支出,張虎才慌了神。他擔心事情暴露,不顧虧損,倉促之間把股票全部清倉後逃跑了。

至此,結算中心的賬面短款已多達1900餘萬元。

搖身變成了圈裏有名的“股神”

2007年12月,張虎拋下妻子和剛滿一歲的女兒,坐上了南下的汽車,開始了他的逃亡生活。

他不敢用身份證,只能在黑工廠裏打工,受盡欺凌。可他依然沒有放棄“暴富”的夢想。他一邊利用空閒時間繼續鑽研股票,在博客上撰寫炒股文章,一邊對他帶走的賬戶進行操作。

2008年股市動盪,張虎經常在博客上發表很多關於炒股的分析、預測文章,積累了不少“粉絲”。

從2009年起,他開始通過幫他人炒股掙取佣金。直到被抓,張虎已通過幫人炒股,獲利960餘萬元。

憑藉着對股市的研究,張虎似乎暫時擺脫了逃亡的落魄生活。

他辦了一個假身份證,化名高箏,搖身變成了圈裏有名的“股神”。

與此同時,他不僅不再東躲西藏,還買了豪車、別墅,結交各方朋友。

2012年,張虎和同居女友生下一個女兒,過上了正常人的生活。 一晃5年過去了,張虎活在虛幻的人生裏,甚至覺得他的人生本就該如此完美。可欠下的債終究要還,偵查機關一直在積極搜尋張虎的下落。又過了3年,2020年1月的一天,張虎像往常一樣開車帶着家人出門,剛出小區就被在此蹲守多時的便衣攔住。

“老張。”警察叫了一聲。張虎條件反射般地答應着。

說完他心裏一沉,心想:

該來的還是來了。

他努力維持着表面的鎮定,對警察說:“車上有老人和孩子,不要嚇到他們,我跟你們走。”

至此,改頭換面潛逃12年,用公款練就一身炒股本領的“股神”終於落網。而此時,他潛逃時帶走的證券賬戶,市值已經超過1400餘萬元。

因該案發生在教育系統,數額特別巨大,社會反響強烈,影響極壞,棗莊市薛城區人民檢察院高度重視,派員提前介入,確保案件審查工作順利開展。

當時正是疫情爆發時期,張虎住在湖北,爲抓捕押解和後續提審工作帶來了極大的困難。 區紀監委與檢察官研究案情

2020年1月30日,監委以涉嫌挪用公款罪、貪污罪將張虎移送起訴。

張虎犯罪行爲持續時間長、犯罪數額特別巨大,但其自調查階段就自願如實供述了自己的罪行,具有坦白情節;且自願表示認罪認罰,真誠悔罪,全部退贓。綜合上述情況,棗莊市薛城區檢察院以被告人張虎涉嫌挪用公款罪、貪污罪向薛城區人民法院提起公訴。

“我對不起父母,對不起我的孩子們,在我父親去世的時候,我還在外逃亡,沒能見老父親最後一面。子欲養而親不在,這種愧對父母養育之恩的不孝行爲,是任何懺悔、內疚都無法挽回的,我多麼希望時間可以倒流,讓我以一個努力工作、遵紀守法的好孩子形象在父母前面盡孝。”庭審中,張虎掩面哭泣,深深懺悔。 庭審現場

9月25日,法院一審開庭審理,適用普通程序簡化審理本案,認定起訴書的指控事實清楚,證據確實、充分,

依法判決張虎犯貪污罪、挪用公款罪數罪併罰,決定執行有期徒刑13年,並處罰金100萬元,退繳贓款1900餘萬元,張虎當庭表示服判不上訴。

公務人員到逃犯又到股神再到階下囚,三任妻子,三個女兒,張虎的人生不可謂不精彩。自潛逃以來,張虎從沒向任何人透漏過自己的真實身份,從不照相,也從未與老家聯繫。

他原以爲這樣就可以隱姓埋名,利用高箏的身份繼續生活,可他沒有想到,風箏飛得再高,也有被線收回的一天。從今往後,等待他的只有漫長的牢獄生活。

聲明:本文轉自魯檢新媒體、檢察日報正義網,在此致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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