編輯:趙藝慧

迷信你信嗎?很多蛇人依舊是半信半疑,信與不信無非是找到內心的安慰,而這種安慰的背後卻往往成爲了有利可圖的市場。有心之人利用人們脆弱的心靈和無知的選擇,肆意地操縱着所謂的“神術”。

近日,河北一男子因聽信“半仙”說自己妻子“蛇仙附體”,與其弟弟以及半仙一起將妻子鞭打致死,三人分別被判處十三年、兩年零兩個月以及十二年的刑罰。

該案件一經公佈引發了網友的熱議,各方不同的發聲:

@死者的家屬:我姐姐胡某某在2009年與陳某龍結婚。2017年11月27日,我姐姐被她老公帶到當地一家“半仙”趙某江家裏去看“虛病”,趙某江說我姐姐被蛇仙附體,想把姐姐的病治好,就得打。於是,他們用皮鞭將我姐姐活活打死。

@法院判決:被告人趙某江在被害人胡某某“看病”時,用斧子拍打其後背和腿部,並且指使陳某龍用鞭子抽打胡某某。在抽打期間,被告人陳某來防止胡某某掙扎,抱住胡某某防止其脫離毆打。三人的行爲最終導致了胡某某死亡的危害結果,故三被告人的行爲均已構成故意傷害罪。

看到這裏,很多網友表示,這明明是故意殺人罪,爲什麼要定故意傷害罪呢?也有人說應該定過失致人死亡罪。

首先,所謂的故意傷害罪是指故意地非法損害他人身體健康的行爲。而故意殺人罪是指行爲人故意剝奪他人生命的行爲。二者主要區別在於行爲人是否以非法剝奪他人生命爲故意內容。

在本案中,被告人趙某江、陳某龍、陳某來相信迷信可以治病,在這種信念的刺激下,相信趙某江的話。三人對胡某某進行毆打的部位爲後背、腿部,其並非身體的要害,雖然進行了長時間的毆打,但是根據案件發展情況,三人並不具有殺害胡某某的主觀故意,所以不成立故意殺人罪。如果經過調查發現,所謂的大師在明知陳某龍、陳某來的行爲可能造成胡某某死亡而不加以有效制止,此時則存在故意殺人的嫌疑。

其次,所謂過失致人死亡罪是指由行爲人應當預見自己的行爲可能發生他人死亡的危害結果,因爲疏忽大意而沒有預見,或者已經預見而輕信能夠避免,以致發生他人死亡的危害結果。客觀上必須實施了致人死亡的行爲,並且已經造成死亡結果,行爲與死亡結果之間必須存在因果關係。過失致人死亡罪與故意傷害罪最大的區別在於主觀上的不同,過失犯罪對於危害結果持反對態度,而故意犯罪對危害結果是積極追求或者至少不反對。

通過本案,我們可以知道,三人作爲完全刑事責任能力人對於用鞭子毆打胡某某身體造成一定傷害的行爲是有預知並且對於危害結果是聽之任之的,所以其主觀應該定性爲故意犯罪,而非過失。

根據《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條規定,故意傷害他人身體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人重傷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別殘忍手段致人重傷造成嚴重殘疾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規定的,依照規定。

除此之外,此案件還涉及到利用迷信致人死亡罪爲行爲人利用封建迷信矇騙他人、致使受矇騙人實施絕食、自殘、自虐等行爲,或者阻止病人進行正常治療,導致死亡結果發生的行爲。而結合三人行爲定性並不符合該罪。所以,該法院對於三人的定性適當,但是如果可以證明三被告所用工具、手段對於被害人的生命造成威脅,那麼此案也並不排除故意殺人罪的嫌疑。

面對疾病應該理性面對,及時科學的治療,而不是投機取巧的尋求“仙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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