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一则“公司允许员工自愿降薪”的新闻冲上热搜,并且公司还发表声明称:只要有员工站出来声明,他不是自愿地,公司立马奖励给他3万元!

这个新闻很奇葩!甚至有点匪夷所思

一是难道真的有人嫌弃自己工资太高?要求老板降低薪资?这思想觉悟,真是太高了!我觉得这种人才应该请来为人民服务啊!

二是,这家公司此前曾经声明:今年企业效益良好,利润有较大增长!

那我就更想不明白了,公司不缺钱,为啥要上演一出“员工自愿降薪”的戏码呢?

“自愿降薪”并且还是公司提出的。员工若是真的自愿,那为啥不自己提出呢?

据红星新闻报道,涉事公司为广州多益网络股份有限公司,发言者为公司创始人徐波。有多名该公司员工称,“自愿降薪”言论为公司的服从性/忠诚度测试,类似测试在公司每年都会发生。

要我说,忠诚关系是相互的,公司可以测试员工“自愿降薪”,员工是否可以测试“自愿涨薪”呢?在当下的劳资关系中,这显然是不可能的,因为双方地位根本就是不对等的。

这种不对等关系里的忠诚,本质上就是强势的企业强迫弱势的员工单方面效忠,就是洗脑,就是PUA。

这件“奇闻”让我不禁联想到《潜规则》中的一个新词,叫“合法伤害权”,即以合乎法理的方式,让一个人受到不合理的伤害。同时,自己可以没有任何风险的获得收益。

历史上,拥有“合法伤害权”的人,多是封建王朝的官吏,百姓求他们办事,他们可以顺便索取一些费用。

如若不给,那便拖延,便给你暗中下绊子,让你吃瘪!普通百姓一点办法都没有。因为都是暗中操作,你也不能控告人家违法。

今天的很多企业主也拥有了“合法伤害权”,今天要求你加班,你若同意,他们就会让加班常态化,让员工习惯加班。

如果员工不同意加班,那就给脸色,加大工作难度,甚至直接赶人出门。

作为普通员工,当然对抗不了有钱有势有门道的企业主。

在“自愿降薪”的这条新闻里,我看到的,是企业主更加肆无忌惮的使用“合法伤害权”。

在员工能接受的范围内,降500元薪水。员工心中不满,但还是勉强还能生活,忍了吧!今年工作多难找啊!

老板一看,觉悟挺高啊,那就再测试一下你们的忠诚度,再降低500元!

长此以往,强势的一方,会巩固自己的“合法伤害权”,将降薪视为理所当然的事情。

就像新闻中的老板一样,他觉得没啥不合理的,丝毫没有感觉到自己在利用强势地位压榨员工。

这种极其隐蔽的剥削,有时候,甚至员工也意识不到。

所谓“打得一拳开,免得百拳来”,在国家层面如此,对个人来说亦是如此

如果老板觉得你是一个可以压榨的人,他就会拼命地压榨你

如果你能在压榨面前,略微抵抗那么一下,或许,当然也仅仅是或许,老板压榨的时候会有所顾虑。

实在忍不了,那就去工商局举报一波,让老板吃些苦头,领教一下新时代打工人的厉害,也是极好的。

作为新时代的打工人,我们与老板的战斗才刚刚开始!

加油吧!打工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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