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閩南網

教師、學生如果發生交通違法行爲,除了依法受罰外,還有可能被教育部門“曝光”。石獅市教育局日前發出《關於開展預防校園道路交通事故專項整治行動的通知》,明確規定,我市各學校對公安部門抄告有交通違法行爲的學生,要進行批評教育、集中學習交通法律法規及安全知識考覈。同時,設立“曝光臺”,凡是有2次(含)以上交通違法行爲被公安部門抄告的師生一律要上榜曝光,並取消其本年度各類評優評先評職評級資格。

爲確保校園及周邊道路交通安全、順暢、有序,石獅教育部門決定在全市學校範圍內開展爲期五個月的預防校園道路交通事故專項整治行動,時間從即日起至2021年3月15日。期間,教育部門根據石獅市委、市政府統一部署,結合教育系統實際情況,集中開展摩托車(含電動自行車)、校車、酒醉駕交通違法行爲三個專項整治行動。

整治期間,我市教育部門將持續深化交通安全宣傳教育。各學校將交通安全教育納入教學計劃,確保一學期開設不少於2課時交通安全教育課程,組織開展“12·2交通安全日”“學校安全月”等主題活動,通過國旗下講話、專題講座、圖片展、家長會、班級微信羣等形式,常態開展交通安全出行常識提示,引導學生不乘坐超員車、非法客運和貨運車輛,勸導家長不租用不合格的車輛和人員接送學生。同時,督促本校教職員工安全出行、文明出行,嚴禁出現“三駕”(酒駕、醉駕、毒駕)、“三超”(超速、超員、超載)、逆向行駛、闖紅燈、變道加塞、違法停車及電動車機非混行等各類交通違法行爲。

爲改善校園周邊交通環境,各學校將對校園及周邊道路的紅綠燈、交通警示標牌、標誌標線、隔離欄等道路交通安全設施和交通秩序情況進行排查,並及時提請相關部門查缺補漏、整改完善,對校園周邊存在擺攤設點、侵佔道路、佔道經營、隨意停車等影響學生上下學通行的交通亂象,將協調有關部門進行專項清理整頓。同時,各學校將根據學校規模大小、校門是否臨近交通主要幹線等實際情況,合理採取分年級錯時上下學、多開校門供學生疏散等行之有效的方法,勸導家長儘量減少接送學生在校門口的逗留時間,減輕上下學時校門前的交通壓力,保障學生有序疏散、快速疏散。  

爲防患於未然,各學校將對校車運行進行全面自查,重點核查車輛的使用性質、車況、駕駛員資質,對師生員工上下學出行方式摸底排查。同時,嚴禁未滿16週歲的學生騎電動自行車、未滿12週歲的學生騎自行車上下學,對搭乘無牌、報廢、超載等非法車輛存在交通違法和安全隱患現象的,將約談學生家長。對於學校周邊道路上的不文明交通行爲,如家長車輛亂停放、學生及家長騎摩托車不戴安全帽、隨意橫穿馬路、跨越道路隔離設施、違反交通信號等,學校將組織人員糾正並拍照、錄像。  

對於師生的各類交通違法行爲,教育部門將依法依規嚴肅處理,對酒駕醉駕的教師,一律從嚴從快從重處理,並倒查背後的“酒局”“四風”問題;對酒駕醉駕的職工,一律依法依規辭退解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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