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08月09日17時12分許,梁某駕駛桂BA7***重型自卸貨車運載泥土沿縣道290線由穿山往八一方向行駛至柳江區穿山鎮下街村河邊屯(縣道290線116公里加650米)路段時,車輛衝出對向路外碾壓行人莫某後碰撞停在路外的無號牌重型自卸貨車,造成莫某當場死亡,兩車不同程度損壞的道路交通事故。

據梁某自述,當天下午4時許,他駕駛空車從來賓回到柳江區新興三千二隊運裝水泥,裝好車後,繼續駕駛車輛沿國道行經穿山鎮後又沿縣道290線往來賓方向行駛。當車輛行駛至穿山鎮下街村河邊屯路段時,他發現前面有一輛半掛車突然剎車,爲避讓車輛他也急忙踩下制動,但不知爲什麼制動失靈,便緊急往左邊打了方向,車子就衝出對向車道駛出路外。

在車子穿過對向車道時,他突然發現前面蹲着一個人,由於距離太近(當時車頭距離蹲着這個人大約兩三米的距離)自己想避開往左再打方向時已來不及,車子衝撞上去後又撞到停放在路外的一輛報廢車才停下。

通過細緻調查及詳細檢測,梁某駕駛車輛的制動系效能和行駛性效能不符合技術標準,且梁某駕駛的車輛發生事故時載運的泥土總質量爲29760KG,車輛超載率129.81%。

結合當事人的陳述以及各類檢測結果,交通犯罪偵查大隊依法認定當事人梁某駕駛機件不符合技術標準的機動車上道路超載及未確保安全行駛,其違法行爲及過錯是導致此交通事故的直接原因,負全部責任。

梁某肇事案,於2020年10月26日立案偵查,經柳江區人民檢察院批准,於2020年11月05日對其執行逮捕,現羈押在柳州市第二看守所。目前,案件還在進一步審理中。

爲加強道路交通安全管理,督促企業安全主體責任落實,事發後,柳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隊柳北大隊對梁某駕駛車輛所屬柳州市恆泰建築垃圾運輸有限公司進行約談及交通安全專項檢查,並對企業存在的問題提出整改措施,下達《道路交通安全隱患告知書》,要求企業限期整改,及時消除安全隱患。

駕駛人應定期檢查車輛的安全性能,及時排查故障,確保車況良好再上路行駛。行駛途中,注意行車安全,嚴禁超速、超載行駛。各運輸企業應加強安全管理,堵塞管理漏洞,消除安全隱患,做到警鐘長鳴。

文/劉朔 圖/李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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