抗體陽性爲何不能確診布病?相關補償賠償如何進行?相關責任人處理是否過輕?11月9日,蘭州市政府再次召開媒體座談會,就近期輿論關注的蘭州獸研所布魯氏菌抗體陽性事件相關熱點問題進行回應。

一、布魯氏菌抗體陽性與布病有何不同?

蘭州獸研所布魯氏菌抗體陽性事件省級診療專家組專家表示,本次布魯氏菌抗體陽性事件,是弱毒獸用布魯氏菌疫苗菌株進入人體,刺激肌體產生抗體。抗體本身對人體健康是無害的,而且有保護作用。

弱毒疫苗進入人體,一般會產生3種情況:一是不產生抗體,無任何反應;二是產生抗體,身體沒有明顯不適;三是產生抗體而且因免疫反應引起身體不適,出現發熱、疲乏、關節疼痛等臨牀症狀。

本次事件抗體陽性,系空氣暴露且暴露劑量低,絕大多數人沒有明顯症狀。免疫反應的強弱、持續時間長短,與人羣的年齡、感染時間長短、感染菌株毒力、劑量及感染途徑等都有關係,通常都有達峯後逐步衰減的過程,存在不同個體差異。單純抗體陽性,如沒有明顯相關症狀,不建議治療;出現類似布病症狀的人員,經過規範治療,大部分也是沒有後遺症的。

布魯氏菌病(以下簡稱布病)是感染布魯氏菌所引起的人畜共患病,肌體內存在布魯氏菌然後引起不適反應,主要表現爲長期發熱、出汗、乏力和關節疼痛,需要規範治療。

二、目前,蘭州市布魯氏菌抗體陽性人員高達6620人,爲何無一人確診布病?爲何存在外地確診爲布病,在本地卻爲抗體陽性的情形?

蘭州獸研所布魯氏菌抗體陽性事件省級診療專家組專家表示,布病抗體陽性是布病診斷的重要依據,但並非唯一依據。抗體陽性之後能否確診布病,還要結合布病的相關特徵、體徵、臨牀症狀和相關的化驗檢查結果綜合判斷。本次抗體陽性事件,從流行病學源頭上是弱毒的布魯氏菌疫苗菌株,而不是自然界存在的活菌株。從這個角度來看,兩者是有差異性的。

外地醫院確診爲布病,相關醫生可能認爲是從自然界感染布魯氏菌,而沒有結合事發區域實際情況得出的診斷。

本次泄漏的獸用布魯氏菌疫苗毒株毒力,比人用布病疫苗毒株還要弱。在使用獸用布魯氏菌疫苗過程中,大劑量接觸後,比如獸醫,也有可能產生類似布病症狀。

基於布魯氏菌抗體陽性和布魯氏菌病的區別,國家和省級專家對本次事件做了預判,參考國家頒佈的《布魯氏菌病診療指南(試行)2012年》、《布魯菌病診療專家共識(2017)》制定了《蘭州獸研所布魯氏菌抗體陽性事件抗體陽性人員健康評估工作方案》。

專家組依據健康評估方案和專家共識,對本次事件中抗體陽性人員的健康損害情況進行階段性醫學評估,評估情況分爲三類:一是無健康損害(無論抗體檢測結果是否仍爲陽性,無典型布魯氏菌病臨牀症狀及體徵);二是無相關性(抗體仍爲陽性,患有其他疾病);三是不良反應,必須同時具備抗體陽性、典型症狀(比如持續數日乃至數週發熱,多汗,乏力,肌肉和關節疼痛等)及器質性損害(比如淋巴結、肝、脾和睾丸腫大,皮疹、黃疸等)3個條件,專家組依據就診檢查及治療資料進行評估。根據目前事件抗體陽性人員評估結果,只有極少數人顯示抗體陽性導致不良反應。

健康證明書是對抗體陽性人羣出具的健康評估,而不是診斷方案。專家組主要考慮抗體陽性對人羣有沒有切實損害,並根據每個人的抗體檢測結果、相關檢查結果、流行病學等綜合分析研判,並將研判結果報請國家專家逐一審覈後,由市肺科醫院統一出具健康證明書,目的是告知羣衆布魯氏菌抗體陽性對健康的影響。這一健康評估結果是由專家對抗體陽性人員健康損害狀況的階段性綜合評估,具有專業性和權威性。截至11月4日,省級診療專家組反饋的健康評估結果是2829人,其中轉陰233人,陽性但無健康損害或無相關性是2573人,陽性且有不良反應18人,與事件無關5人。截至目前,沒有布病確診病例。

三、具體補償賠償對象、標準具體如何劃分?如現在無症狀,但將來需要治療,相關費用是否能申請補償賠償?

蘭州市城關區副區長付松華介紹,根據《鹽場路街道部分涉及布魯氏菌抗體陽性人員補償賠償方案》,補償對象爲2020年7月16日前首次試管凝集試驗抗體檢測結果爲陽性,且經省級複覈確認的人員,以及2020年7月16日至11月30日前參加檢測後試管凝集試驗抗體檢測結果爲陽性並經省級複覈確認的人員。具體分爲4類人員:

第一類:2020年7月16日前,試管凝集試驗抗體檢測結果爲陽性,再次複檢爲陰性的人員。

第二類:2020年7月16日前,試管凝集試驗抗體檢測結果爲陽性,再次複檢仍爲陽性或2020年7月16日後試管凝集試驗抗體檢測結果爲陽性,但評估結果均爲無健康損害或無相關性的人員。

第三類:2020年7月16日前,試管凝集試驗抗體檢測結果爲陽性,再次複檢仍爲陽性或2020年7月16日後試管凝集試驗抗體檢測結果爲陽性,並且評估結果均爲不良反應的人員。

第四類:2020年7月16日前,試管凝集試驗抗體檢測結果爲陽性,再次複檢仍爲陽性;或者2020年7月16日後,試管凝集試驗抗體檢測結果爲陽性,並且評估結果均爲不良反應,且造成殘疾、死亡或其他嚴重後果的人員。

根據人員情況不同,補償賠償標準也分爲4類:

第一類人員:誤工費635.64元(每天211.88元,共3天)、交通費150元(每天50元,共3天)及精神撫慰金3000元,共計3785.64元。

第二類人員:誤工費1271.28元(每天211.88元,共6天)、交通費300元(每天50元,共6天)及精神撫慰金6000元,共計7571.28元。

第三類人員:醫療費以實際發生爲準(由定點醫院先行墊付),誤工費(每天211.88元,誤工時間按實際住院天數再延長3天進行支付),交通費(住院期間每天50元),護理費(住院期間每天123.32元),住院伙食補助費(住院期間每天100元),營養費5000元,精神撫慰金5萬元。

第四類人員:醫療費、誤工費、交通費、護理費、住院伙食補助費、營養費參照執行第三類涉及人員補償標準。此外,還發放被扶養人生活費、喪葬費(38668.02元)、殘疾賠償金、死亡賠償金。

相關經費,均由事件責任方中牧蘭州生物藥廠承擔,並設立後續處置專項基金(基金暫定額度爲500萬元,具體額度待第二次複查檢測評估後,根據專家評估結果確定)。前期處置經費和後續處置專項基金,均由城關區政府監管使用,專款專用。

2020年9月16日第一階段健康評估結束以後,繼續對可能感染的人羣進行檢測,並根據《蘭州獸研所布魯氏菌抗體陽性事件抗體陽性人員健康評估工作方案》由指定醫療機構提供免費檢測和診療,相關費用由事件責任方承擔。爲保障後續處置資金需求,將設立專項基金,基金的管理和使用具體以將制定的《專項基金管理使用辦法》爲準。

截至11月8日,根據《補償賠償方案》,中牧蘭州生物藥廠已經與382人簽訂補償賠償協議。其中一類人員39人,二類人員343人,補償金額共計246.44萬元。

蘭州市衛健委副主任尹君表示,本次補償賠償,並非“一錘子買賣”。對抗體陽性人員,蘭州市逐人建檔立卡,並動態跟蹤評估健康狀況。雖然當前評估結果爲無健康損害或無相關性,但在未來出現不良症狀或造成傷殘、死亡以及其他嚴重後果的,經專家評估與本次抗體陽性事件存在因果關係的,也將按照最終確認的補償賠償標準重新計算,從專項基金中予以支付。

四、對8名責任人的處理,爲何只有企業內部處罰,而沒有蘭州市相關部門處罰?相關處理結果是否過輕?

蘭州市農業農村局副局長蔣偉傳表示,中牧蘭州生物藥廠屬於中牧實業股份有限公司,而中牧實業股份有限公司是央企。中牧蘭州生物藥廠的管轄權在中牧實業股份有限公司,幹部的任免、管理都由該公司負責。

另一方面,《中國共產黨紀律檢查機關監督執紀工作規定》第八條規定,對黨的組織關係在地方、幹部管理權限在主管部門的黨員、幹部以及監察對象涉嫌違紀違法問題,應當按照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進行監督執紀,由設在主管部門、有管轄權的紀檢監察機關進行審查調查。因此,對此次陽性事件中該廠幹部職工的處罰應該由中牧實業股份有限公司來負責。

在抗體陽性事件發生後,中牧實業股份有限公司黨委啓動問責,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以及公司相關規定做出了對8名責任人嚴肅問責的決定。

根據專家組調查結果,省、市農業農村部門組成聯合調查組,依法對中牧蘭州生物藥廠進行查處。2019年12月7日,關停了中牧蘭州生物藥廠布魯氏菌疫苗生產車間;2020年1月13日,甘肅省畜牧獸醫局撤銷了中牧蘭州生物藥廠布病疫苗生產許可;1月15日,農業農村部發布第259號公告,撤銷了中牧蘭州生物藥廠布魯氏菌病活疫苗S2毒株、A19毒株產品批准文號,註銷了同一生產車間生產的其他7個疫苗產品批准文號。

來源:人民日報客戶端甘肅頻道(版權歸原作者所有,如有侵權請聯繫刪除)

本期編輯:孫志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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