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公交司機謝師傅和往常一樣駕駛着公交車,途中上站一位滿身酒氣的乘客毛某。毛某因瑣事與謝師傅產生口角,藉着酒勁,毛某越罵越激動,在車輛行駛過程中,甚至踢了謝師傅一腳,所幸當時車速不快,未造成人員傷亡。待車輛進站停穩後,謝師傅報警求助。

金華婺城公安分局城中派出所民警迅速處警處置,當場將毛某抓獲,通過調查取證,依法對毛某採取刑事強制措施,目前案件正在進一步偵辦中。

危害公共安全罪無疑是最嚴重的普通刑事犯罪之一,人們都知道放火、爆炸、投放危險物質等危害公共安全案件,然而,干擾公交駕駛這種危害公共交通安全的行爲卻爲大多數人所忽略,這是一個普通人因爲微不足道的小事也能發生的“危害公共安全”的罪名。這種犯罪總數雖然不多,但其一旦發生就有可能導致不特定多數人的人身和財產安全。重慶公交車墜江案件即爲典型一例。

公共安全與我們每個人都息息相關,己欲利而利人,己欲達而達人,不能因爲自我利益或任性衝動,而踐踏道德底線、法律底線。種種案例告訴大家,對於危害及影響公共安全的行爲終將受到法律的嚴懲,希望所有人都能自覺主動遵法守法,共同守護公共安全和秩序!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