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代宗大曆12年,公元777年,中書侍郎,同平章事元載爲人專橫,黃門侍郎,同平章事王縉依附他,這兩個人都十分貪婪!

元載的老婆和他的兩個兒子元伯和,元仲武,還有王縉的弟弟,妹妹以及出去他們家裏的狐朋狗友,都爭着收取賄賂,元載委託管理辦理政務,如果士人們不討好他們,就無法進去仕途!

唐代宗寬容了他好多年,然而元載,王縉從來都不悔改,後來唐代宗實在不能忍受,想殺掉他們,又怕身邊人泄露消息,沒有可以和自己商量的人,只有和左金吾大將軍吳湊共同謀劃這件事!

巧合的是,這個時候就有人控告元載,王縉等人在夜間祭祀,想要圖謀不軌,唐代宗來到延英殿,命令吳湊在政事堂將元載王縉逮捕,又逮捕了元伯和以及他們的同黨,把他們全都關進了監獄!

唐代宗命令吏部尚書劉晏和御史大夫李涵一起審訊他們,元載王縉立刻就認罪了!唐代宗下令讓他們的同黨董秀杖斃,賜元載在萬年縣監獄自盡!

元載向監獄的主管人員說希望讓自己走得快一點,主管人員說,相公你做了那麼多壞事,多少應該受一點侮辱再死!監獄主管人員於是脫下他的臭襪子,塞進元載的嘴裏,然後將他殺掉!

王縉本來被皇帝下旨賜死,但是劉晏對李涵說,實施重刑應該再次上奏。!李涵按照他的說法做了,唐代宗把王縉貶到降州做刺史去了!元載的老婆,兩個兒子以及他們的門人後來全都被殺掉!

參考《資治通鑑唐紀41》

評論

金錢是一把雙刃劍,能爲人服務,也能用來害人!

元載做了宰相,不爲治理國家而努力,專門操心自己錢財的事,還讓老婆孩子也跟着他一起收錢,好像他小的時候,窮怕了,沒有見過錢一樣!

元載就是個暴發戶,做了大官,見過大錢以後,就不該再爲自己謀劃,而應該做一些有益於百姓的事,他卻掉進了錢袋子裏出不來了,他的這個行爲,距離宰相的素質還差了一些,說白了,元載沒有宰相的素養,他就不應該做宰相!

元載被監獄主管侮辱,實在讓人可笑,這都是他不修德行的結果,最後全家被殺,終究只能怪他自作自受!

王縉最後沒有死,說明他平日的作惡的時候,還做過某些善事,要不然老天也不會給了他死亡通知書,又讓他活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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