戰爭禮儀起源於春秋時期,該時期講究的是“親親尊尊”的周禮。宗室的分封,以及諸侯的管理,亦或者是平民百姓的婚喪嫁娶,均有一套成熟的禮儀規範。

戰爭作爲與人類發展密不可分的一項活動,同樣是具有一定的禮儀規範。也就是說,戰爭作爲人類有目的的活動,也有一定的禮儀來規範彼此的行爲。兩個國家或者部落,發動戰爭的理由有無數個,但戰爭的目的無非還是資源的掠奪與彼此的相互競爭。

因此,戰爭也有戰爭的一系列行爲規範,本文所講的“雙方交戰,不斬來使”便是戰爭禮儀之一。在中國古代,在何種情況下才會發動戰爭?那是在雙方各執一詞,無法達成和解,纔會採取武力的辦法解決。在這種情況下,即便是兩個國家發生戰爭,其目的還是爲了解決日常的爭端。雙方的溝通,便少不了使者的加入,使者起到彼此傳話與表明態度的作用。畢竟,戰爭是要死人的,能夠不戰而屈人之兵,纔是戰爭的最高水平。

“雙方交戰,不斬來使”隨着時代的發展,成爲了雙方戰爭的潛規則,可即便如此,擔任使者依舊是一個高危職業。使者帶着使命出使對方,除了要表明本國的立場之外,還應當注意自己的言談舉止,畢竟,歷史上殺害使者的例子不在少數。

一般來說,雙方普通的邊界摩擦亦或者是入侵戰爭,都可以通過使臣的正常來往以重新達成新的和解,畢竟入侵方爲的是利益,而被入侵方也有議和的打算,雙方在一般情況下,並不會隨意殺害對方的使者。使者只是一個小角色,你會無端對着一部傳話機器撒氣嗎,顯然不會。

在歷史上,南宋與遼國最終簽訂了“澶淵之盟”,賠償了十萬歲幣以及大量布匹但殊不知,這樣的代價對於連年用兵的南宋來說,這點錢僅僅算得上是九牛一毛。對於南宋與遼國的百姓來說,也算得上是一件天大的好事,畢竟連年征戰,死傷無數是誰也不願意看到的場景。如果沒有雙方使者來回往來斡旋,那雙方的戰爭還不知會持續到什麼時候。

可當敵強我弱,對方派使者前來,必定是懷着“不戰而屈人之兵”的心思,在這種情況下,對方的使者是萬萬不可殺害的。在這種情況下,對方的使者多半會傲慢無禮,可即便如此,依舊要忍得住。不然招致的肯定是刀兵之災。

在這種情況下,作爲弱勢一方,非但不能孤注一擲殺害使者,而是要好生伺候對方使者,甚至不惜用重金賄賂對方,使其能夠爲我所用。有錢能使鬼推磨,使者在完成任務的同時還能夠撈一筆鉅款,在古代社會,這種事情簡直不要太容易。

殺掉對方的使者,是自己這方破壞戰爭的潛規則,能夠極大限度地激起對方的復仇欲,因此這一步,不到萬不得已,千萬不可貿然行動。

在公元1218年之前,蒙古與花剌子模國曾互通使者,保持着友好的經濟往來關係。當成吉思汗派出商隊,帶着大量的貨物與駱駝前去花剌子模國開展貿易之時,卻被花剌子模國以不正當理由扣下了貨物。話說這位花剌子模國的國王真的是沒有多少見識,爲了這麼點貨物便得罪強大的蒙古帝國。

成吉思汗還是保持着足夠的耐心,派使者前去討要說法,卻被花剌子模國國王殺掉了正使,還派人剃掉了副使的毛髮,如此的羞辱使得成吉思汗勃然大怒,率領十幾萬大軍奔赴花剌子模國,在公元1231年,花剌子模國被蒙古所滅。這便是由隨意殺害對方使者所引發的戰爭。

當然,身處劣勢斬殺對方使者的現象也並不少見,一般是弱勢方的頭領爲了表達自己破釜沉舟決死一戰的決心,極大激發士兵作戰慾望而爲之。這其實是一把雙刃劍,一般在退無可退之時,纔會這樣。在激發自己士兵戰鬥慾望的同時,也激發了對方的戰鬥慾望。這種決定是需要頭領綜合考慮才能夠做出來的。

由此可見,活着的使臣活着遠比死去的使臣更經濟實惠,因此老祖宗留下來的“兩國交戰,不斬來使”還是頗有幾分道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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