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展国家司法救助是国家改善民生、健全社会保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尉犁县人民检察院为助力脱贫攻坚,拓展司法救助案件线索来源,同时结合被救助人不同情况,注重加强与扶贫、公安、法院、民政、教育、劳动、卫生、团委、妇联、残联等部门联系,多元化拓展线索发现的渠道。

“你好,你还认识我吗?救助金收到了吗?”“收到了,收到了,是你们告诉我可以申请救助金,是你们经常来看孩子,真的没想到真拿上钱了……”古某某戳着手,含着泪花,看见检察官高兴的回答到。

近日,尉犁县人民检察院邀请州人民监督员、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律师代表作为听证员对热某某申请国家司法救助案件按照《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听证工作规定》进行不公开听证。听证员对本次听证会给予了充分的肯定,表示救助申请人的家庭情况困难,遭遇伤害案件更是雪上加霜,应当帮助她走出困境,一致认为热某某的情况符合国家司法救助条件,同意对其进行国家司法救助。

古某某11岁的儿子热某某被同村同龄的玩伴用弹弓误伤了左眼,经鉴定热某某眼部受伤评定为伤残八级,虽然经法院依法判决能够获得16万多元的赔偿,但对方家庭困难根本没有赔偿能力。老公常年卧病在床,孩子又伤了眼睛,为了给儿子看病,古某某借了亲戚们不少的钱,赔偿金拿不上,孩子的眼睛还要治疗,一家人的生活逐渐陷入了贫困。

我院检察官从法院和村委会了解到古某某家的情况后,及时告知古某某符合申请国家司法救助的条件,指导古某某从社区收集申报司法救助的相关材料,随即召开检察官联席会,向巴州检察院汇报案件情况,向县政法委报送申报司法救助案件材料,这一起司法救助案件在检察机关的办案软件中,一步步悄无声息的走动着流程。

一场不公开听证一次温暖人心的救助,检察官又及时对司法救助金的发放情况进行了跟踪回访,了解热某某家的近期的生活情况和救助金的计划使用情况。帮贫扶弱就是让困难群众尽快走出困境,检察机关给予刑事案件被害人司法救助,充分体现了检察温度,达到了“及时救急、及时救困”的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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