開展國家司法救助是國家改善民生、健全社會保障體系的重要組成部分。尉犁縣人民檢察院爲助力脫貧攻堅,拓展司法救助案件線索來源,同時結合被救助人不同情況,注重加強與扶貧、公安、法院、民政、教育、勞動、衛生、團委、婦聯、殘聯等部門聯繫,多元化拓展線索發現的渠道。

“你好,你還認識我嗎?救助金收到了嗎?”“收到了,收到了,是你們告訴我可以申請救助金,是你們經常來看孩子,真的沒想到真拿上錢了……”古某某戳着手,含着淚花,看見檢察官高興的回答到。

近日,尉犁縣人民檢察院邀請州人民監督員、人大代表、政協委員、律師代表作爲聽證員對熱某某申請國家司法救助案件按照《人民檢察院審查案件聽證工作規定》進行不公開聽證。聽證員對本次聽證會給予了充分的肯定,表示救助申請人的家庭情況困難,遭遇傷害案件更是雪上加霜,應當幫助她走出困境,一致認爲熱某某的情況符合國家司法救助條件,同意對其進行國家司法救助。

古某某11歲的兒子熱某某被同村同齡的玩伴用彈弓誤傷了左眼,經鑑定熱某某眼部受傷評定爲傷殘八級,雖然經法院依法判決能夠獲得16萬多元的賠償,但對方家庭困難根本沒有賠償能力。老公常年臥病在牀,孩子又傷了眼睛,爲了給兒子看病,古某某借了親戚們不少的錢,賠償金拿不上,孩子的眼睛還要治療,一家人的生活逐漸陷入了貧困。

我院檢察官從法院和村委會了解到古某某家的情況後,及時告知古某某符合申請國家司法救助的條件,指導古某某從社區收集申報司法救助的相關材料,隨即召開檢察官聯席會,向巴州檢察院彙報案件情況,向縣政法委報送申報司法救助案件材料,這一起司法救助案件在檢察機關的辦案軟件中,一步步悄無聲息的走動着流程。

一場不公開聽證一次溫暖人心的救助,檢察官又及時對司法救助金的發放情況進行了跟蹤回訪,瞭解熱某某家的近期的生活情況和救助金的計劃使用情況。幫貧扶弱就是讓困難羣衆儘快走出困境,檢察機關給予刑事案件被害人司法救助,充分體現了檢察溫度,達到了“及時救急、及時救困”的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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