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協議都簽了,但最後這一筆退款,就是卡在這兒不給我。”近日,市民劉女士向記者反映,她去年在愛悅堡國際早教中心給孩子購買了一年的課程,受疫情影響,在早教中心的部分課程未上完,今年七月雙方達成一致簽署了退款協議。可如今退費一拖再拖,這讓她很鬧心。

愛悅堡早教中心的照片。

劉女士的孩子今年3歲,2019年4月她在石家莊市槐安路與青園街交口南行200米的愛悅堡國際早教中心交了26900元。購買完課程後,她一直帶孩子在早教中心上課,後來由於疫情影響,有幾個月沒有去上課。

劉女士與早教中心的協議。

“我們孩子到了外邊兒入園的年齡了,我想讓孩子重新適應一下,不想在他們那兒上了。”今年七月初,劉女士去早教中心溝通退費事宜,經過一個月的協商,雙方於今年7月29日簽訂協議,早教機構扣除已消耗的7個多月的課時費,再扣除10%的違約金,最終退款8277.2元。“當時說分三個月退完,8月、9月都如期退了,最後一個月她們說資金週轉不開,等12月底再給退。”之後劉女士一直與早教中心的工作人員溝通,希望他們能如期退費。

11月12日,劉女士接到了早教中心一位自稱高級管理人員的人打來的電話,“他說我這種行爲是在鬧,我覺得我是在給自己維權。他說如果你再這麼鬧下去的話,剩餘的這1700元,就堅決不給我退了。”劉女士氣憤地說,現在她的訴求就是希望對方能儘快退還費用。

根據劉女士提供的聯繫方式,11月16日上午,記者嘗試與劉女士當時簽訂協議的工作人員進行聯繫,但電話一直無人接聽。

隨後,記者與石家莊市裕華區槐底市場監督管理所的取得聯繫。“一般我們會先了解情況,之後與投訴人進行溝通,瞭解他的意向後再轉告給商家,看看商家的意思。如果兩個人能達成一致是更好的,如果達成不了,或者一有方拒絕的話,我們只能終止調解,讓一方走司法程序。”槐底市場監督管理所的工作人員說。

針對劉女士的情況,記者諮詢了河北三和時代律師事務所的任路肖律師。“ 根據合同法,劉女士與早教中心達成的協議合法有效,對雙方均有約束力。早教中心應按照雙方的約定如期退還款項,逾期不退構成違約,應承擔違約責任,賠償應付款及利息。目前這種情況,劉女士可以向教育行政機關投訴反映,也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訴。”任律師說。

來源:石家莊日報客戶端

記者:陳思帆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