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樣的黑窩點,直接搗毀!依法嚴懲!
沒有相關資質
也未採取任何安全措施
利用麪包車、集裝箱私自改裝
儲存、售賣汽油
安全隱患極大
近期,湖濱警方相繼搗毀三處非法經營、
銷售、儲存汽油黑窩點
抓獲犯罪嫌疑人3人
查獲汽油3500餘升
運輸汽油車輛2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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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經過前期偵查,2020年10月15日上午,分局巡特警大隊會同井頭派出所在井頭街將正在銷售散裝汽油的卞某抓獲,現場查獲運輸汽油車1輛、汽油7桶(210升),後在其儲存汽油的窩點查獲汽油近3000升,目前,案件在偵。
犯罪嫌疑人指認現場
犯罪嫌疑人指認現場
現場查獲汽油3000餘升
二
2020年11月3日下午,分局曉店派出所組織開展安全生產隱患排查,民警在檢查三臺山大道與緯三路三叉路口附件,發現一處非法儲存、銷售汽油黑窩點,現場查獲汽油300餘升,目前,案件在偵。
犯罪嫌疑人指認現場
現場查獲汽油
三
2020年11月3日晚,分局井頭派出所民警在工作中發現一輛流動加油車輛,通過覈實,現場將正在非法銷售汽油嫌疑人許某抓獲,查扣汽油3桶、非法改裝汽油車1輛,目前,案件在偵。
查獲非法改裝汽油車
查獲汽油及加油設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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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無證加油站點、商店等購銷汽油的、或者使用非鐵桶存儲汽油的,依據《治安管理處罰法》第三十條“非法銷售、儲存危險物質”案查處。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非法銷售散裝汽油、柴油等行爲危害巨大。
一是私自銷售、儲存散裝汽油、柴油極易發生重大安全事故,給公共安全埋下巨大隱患;
二是非法散裝汽油、柴油全部是劣質產品,長時間使用將對車輛造成損傷。
希望廣大羣衆和車主能夠提高安全意識,抵制非法散裝汽油、柴油從“我”做起。
供稿:湖濱新區分局 校審:張耀文
編輯:邵宇傑 核發:陳 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