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紐倫堡國際軍事法庭上,居然連臭名昭著的“納粹衝鋒隊”都沒有被認定爲犯罪組織,同時逃脫罪責的還有德國戰時內閣和國防軍最高統帥部,而只有黨衛隊、祕密警察和納粹的“政治領袖集團”三個單位被確認有罪。其中最嚴重的錯誤,就是放棄了對德軍“最高統帥部”的戰爭罪行追究,自然也就導致了大批德國高級軍官逃過了審判。

(凱特爾受審)

德國國防軍最高統帥部(OKW)是二戰德軍的最高指揮機構,由希特勒於1938年創建,其自兼最高統帥並以陸軍元帥凱特爾爲參謀長,下設陸海空三軍總司令部和武裝黨衛軍作戰總部,也就是說,第三帝國所有的現役軍人,無論是國防軍還是黨衛軍,都在其指揮之下。那麼連這個機構都可以免責,如何還能指望有更多的軍官受審呢?

比如這個凱特爾元帥,作爲當時德國職業軍官第一人,在戰爭期間代表最高統帥部簽署了一系列犯罪文件,最臭名昭著的就包括《關於政治委員的命令》,它授權德軍戰地指揮官可以立即處決被俘的蘇軍政委,而毋需經過任何軍事法庭審判。在1944年“720爆炸案”之後。凱特爾還出任了榮譽軍事法庭庭長,審理和判處了大批德國軍官死刑,然而紐倫堡軍事法庭卻只追究了他的個人罪責。

爲什麼會有這樣的情況出現呢?首先,納粹德國的投降之日,其實也是美蘇冷戰的開始,美英當局在第一時間做出了保留部分德軍武裝、以遏止蘇軍控制更多歐洲地區的可能,這確實是歷史事實。比如在英軍佔領區內,德軍仍然保留着一個諾爾德集團軍羣沒有解除武裝,這個集團軍羣還有10萬官兵,同時還建立了五個軍一級的德國軍區,每個軍區都建有指揮部和勤務部門。

在英軍佔領區內,德軍還被允許組建了空軍第2軍區,擁有各類作戰飛機中隊和高射炮兵第18師,同時還保留着5個團的通訊部隊,這一切說明着美英利用德軍的對蘇戒備心理,美軍內部甚至有狂熱者叫囂應該開戰,而朱可夫也根據情報部門掌握的資料,向艾森豪威爾提出了強烈的可以。直到冷戰的對峙局面形成且沒有演化爲“熱戰”,這些德軍才逐步被解除武裝和復員回家。

(美國檢察官)

其次,儘管紐倫堡的國際軍事法庭是由美蘇英法四國共同組成的(四國各指派一名正式法官和一名預備法官),但正如遠東國際軍事法庭一樣,真正起主導作用的仍然是美國大法官,因爲英法是跟班,而這三國的總席位又壓倒了蘇方,所以審判的節奏和進程當然由美國人掌控。那麼這兩個因素疊加的結果,就是盟國在戰犯審判中,更多地摻雜了政治因素。

總體而言,美英當局的政策就是清算納粹黨和它的機構與高官,但是對德國國防軍卻網開一面,跟納粹不沾邊的職業軍官基本不受波及,實在繞不過去的就輕判,這樣也就使原本對蘇軍心懷恐懼的德國軍官團,完全倒向了美英一邊,爲二戰以後的歐洲格局定下了調子。這般操作的結果,就是許多我們耳熟能詳的德軍高級將領,在被審判時只是走了走形式。

(戈林喫牢飯)

在1946年10月1日結束的第一批戰犯審理中,24名被告僅有12人被判處死刑(11人執行),其中有軍職的重要人物僅有:帝國元帥戈林、陸軍元帥凱特爾、陸軍大將約德爾(最高統帥部作戰局長),而其他九人要麼是納粹的大區首腦、要麼是黨衛隊的保安局頭頭、要麼是希特勒身邊的文職親信,考慮到戈林和凱特爾跟小鬍子的關係,其實職業軍人被處死的只有約德爾一人!

這個死刑名單已經深刻說明了美英當局的態度,當然這不是全部戰犯,局勢稍穩以後,在後續的法庭審判中,還有5000餘德國人被控有罪,其中800餘人被判死刑,不過最終只有469名戰犯被執行。這些大多數是在西線戰場有屠殺行爲、或者在戰俘營中有虐待盟軍戰俘行爲的中低級軍官,並且黨衛軍軍官佔比較大,而國防軍軍官數量不多。

(紐倫堡法庭)

比如閃擊戰的創始人古德里安,只是在審理之前被羈押了三年,到了1948年正式審判過程當中,沒有受到任何戰爭罪行的指控,不久還出任了西德軍隊的軍事顧問。而陸軍元帥曼施坦因雖被判處18年徒刑,但也是僅僅關押了四年即被釋放,後來還成爲了西德軍隊的“名譽參謀長”。

老帥龍德施泰特因爲身體欠佳,乾脆沒有接受任何審判,稀裏糊塗關了十年然後馬馬虎虎就釋放了。

即便是被判徒刑的德國軍官,也是收押在西柏林的施潘道盟國軍事監獄,由蘇美英法四國各指派一名監獄長和30名衛兵進行看守,相關經費全部由西德政府承擔。但那畢竟是盟國控制區,所以蘇聯人即便想對其中一些德國將領進行進一步清算,也是有心無力。而紐倫堡國際軍事法庭對少數納粹分子和德國將領實施的無罪開釋或重罪輕判,曾遭到了許多政治團體的反對和輿論的指責。

所以紐倫堡審判雖然暫時清算了納粹體制,但是跟遠東國際軍事法庭的操作如出一轍,在美國的主導下,對德國國防軍的清算並不徹底,留下了歷史性的遺憾。

(德國戰犯受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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