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金羊網

原標題:監管接連釋放重磅信號 退市標準將不再簡單考察企業盈利性 

羊城晚報全媒體記者 丁玲

健全上市公司退市機制,監管層再發聲!11月19日,中國證監會上市公司監管部副主任孫念瑞在“2020上市公司高質量發展論壇”上表示,下一步將優化退市標準,把單一連續虧損退市指標改爲組合類財務退市指標。總體思路是不再簡單考察企業盈利性,而是同時注重持續經營能力。退市的指向性更符合註冊制要求,虧損與否不是資本市場入口和出口的關注點,退市監管更關注“殭屍企業”和“空殼企業”能夠得到及時出清。

30多年退市公司僅100多家

在論壇上,孫念瑞表示,2019年以來,證監會將完善退市制度作爲深化資本市場改革的重要內容,取得了顯著成效。2019年,共有18家公司通過多種渠道實現退出。2020年,已有29家公司觸及退市指標。近兩年強制退市共25家,超過了2006年以來強制退市數量的總和。下一步,證監會將暢通多元化退出渠道,支持上市公司通過主動退市、併購重組、破產重整等方式盤活存量、出清不良資產,實現市場優勝劣汰、新陳代謝。

數據顯示,當前滬深兩市的上市公司早已突破4000家,但在過去30多年中,退市的公司只有100多家。業界普遍認爲,如果沒有優勝劣汰的市場機制,資本市場的正常發展會受到嚴重影響。

常態化退市機制箭在弦上

隨着註冊制的全面推進,退市制度發展進一步加快。事實上,最近一個月內,中央層面已多次提及健全上市公司退市機制,這也意味着常態化退市機制建設已上升爲頂層設計。

11月10日,中國證監會召開貫徹落實《國務院關於進一步提高上市公司質量的意見》動員部署會。要求嚴格退市監管,完善退市標準,簡化退市程序。交易所要切實承擔主體責任,各派出機構與地方政府加強協作,堅決打擊各類惡意規避退市行爲,嚴肅處置通過煽動纏訪鬧訪等方式對抗監管的行爲。11月2日,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員會第十六次會議審議通過了《健全上市公司退市機制實施方案》,要求完善退市標準,簡化退市程序、拓寬多元退出渠道,嚴格退市監管,完善常態化退出機制。

而在此之前,10月31日召開的國務院金融穩定發展委員會專題會議以及10月9日發佈的《國務院關於進一步提高上市公司質量的意見》都提出要健全上市公司退出機制。

拓寬多元化退出渠道

記者梳理發現,與前幾輪退市制度改革不同,本輪退市制度改革除了在註冊制大主題下完善標準、簡化程序外,更着重提出要在提高上市公司質量的監管重心下通過“重組一批、重整一批、退市一批”拓寬多元退出渠道、完善退市相關配套制度和加強投資者合法權益保護等,補齊優勝劣汰市場生態的關鍵短板。

在存量上市公司風險有序出清方面,監管部門強調,一方面,通過重組一批、重整一批以後,對那些仍觸及退市標準的公司,要堅決出清;另一方面,對通過操縱市場、財務造假等手段惡意規避退市標準的,尤其是重大違法的,要堅決出清。

此外,在凝聚退市改革合力方面,證監會已開始加強退市通報制度,通過加強與地方政府等有關方面的信息共享和監管合作,以有效防範和約束在上市公司退市過程中可能遇到的各種阻力。

責任編輯:陳悠然 SF1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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