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4月,平樂縣某村子發生一起故意殺人案,夫妻當場身亡,留下一對被燒傷的兒女。近日,被害人家屬獲得司法救助。

11月12日,自治區檢察院二級巡視員潘婧奎與桂林市人民檢察院黨組書記、檢察長林鼎立到平樂縣人民檢察院參加司法救助金公開發放會,將18.5萬元國家司法救助金送到刑事被害人姐弟的手中,解決刑事被害人的燃眉之急。

今年4月, 平樂縣某鎮某村發生一起故意殺人案,被害人與其妻子被當場燒死,其子女被不同程度的燒傷,弟弟吳仲(化名)因燒傷嚴重在桂林的醫院重症室搶救。

平樂縣人民檢察院在收到線索後,提前介入,立即組織檢察干警到醫院看望吳仲,並向其姐姐吳姊(化名)瞭解吳仲的傷情。

自治區人民檢察院、桂林市人民檢察院與平樂縣檢察院第三檢察部幹警到被害人所居住的鎮政府進行走訪覈實,經審查認爲小吳姐弟的情況符合司法救助的條件,立即決定聯合開展救助。

司法救助,托起一個家庭的希望。希望這對兄妹未來能夠平安健康成長!

桂林事兒綜合編輯(版權歸原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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