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古本身是一項非常嚴謹的科學工作,這對於我們瞭解先人的生活和歷史是有着非常重要的作用的,而我們因爲歷史悠久,文化濃厚,所以在考古領域之內,是有很多的值得我們去學習和發現的事務的,這也是很多人對於考古比較有興趣的一個很關鍵的因素。

但是,因爲考古本身就是對於本國的歷史和文化的一種探尋,所以,在很多比較特殊的考古事情上,我們都是自己來處理,很少會與他國人一起做這件事情的,尤其是對於出土的具有歷史意義的古董或者是古代的一些高超的技術,我們都是會注意保護的,畢竟,在文明進步到一定的程度之後,地域與國家的分別就開始比較明顯的出現了,如果什麼都是共享的話,未免有些太不可思議了,所以,大部分時候,我們的考古工作也均爲本國人自己完成的,外人輕易插手不得。不過,這類事件也並不是絕對的,在1995年的時候,我們的一次考古工作就有美國人的參加,這是怎麼一回事呢?

在1995年,在我國的江西的太源盆地附近發現了一處古代遺蹟,經過我們的專家的考查,發現此處是人類舊石器末期至新時期的一種遺蹟,屬於遠古類的文明,在這種情況之下,當時我們的北京大學考古系、江西省文物考古研究所馬上聯合行動對此地進行近一步的考古發掘,在此基礎之上,參與進來的還有美國的安德沃(Andover)考古基金會的成員,他們將會與考古工作隊一道前往江西進行發掘。

那麼,說到這裏,可能就會有朋友有疑問了:既然這是我們中國的考古事業,爲什麼還要允許美國人的加入呢?就算他們只是某個基金會,似乎也不應該呀!

對於這件事情,其實我們的做法並沒有什麼不妥之處,因爲在前面我們已經說過了,這處遺蹟本身是屬於遠古時期的遺留,是距今2~1.5萬年的舊石器時代末期及距今1.4~0.9萬年的新石器時代早期。對於這類遺蹟,其實本身是沒有什麼國與國之間的差別的,畢竟在那個時期,人類也只不過處於一個早期的形態之中,還是歸類於原始人的一種,而這樣的遺蹟的相關的研究成果,本身也並不是屬於哪個國家所獨有的,應該是全人類共同的一種財富和知識,我們作爲一個考古大國,在發現了這樣的遠古遺蹟之後,讓美國的同行與自己一同參與此事,並沒有什麼不可取的地方。而本着這樣的目的,那次遺蹟的考古成果,也均對外公佈,因爲這是讓我們人類能更加了解我們自己的起源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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