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偷自己的車也犯法?四川一男子將車輛抵押借款給他人後偷偷將車開回被判刑)

偷自己的車也犯法?四川一男子將車輛抵押借款給他人後偷偷將車開回被判刑 (來源:視頻綜合)

偷別人的東西是違法犯罪,這個道理大家都知道。但有時“自己”的東西,也不是自己想拿就隨便拿的。

車輛質押獲得快速借款,在當下並不鮮見。車主將車輛質押出去後,車輛佔有權已屬於債權人所有。在四川眉山,就有這樣一個人,兩次偷回了自己已經質押出去的汽車。記者從四川省高級人民法院獲悉,近日,眉山東坡區法院公開開庭審理了該起盜竊罪案件。

2020年4月底,因爲手頭緊,王某某產生了將自己的紅旗牌轎車裝上GPS定位系統後,將該車抵押給他人,拿到錢後再通過GPS把車私自盜走的想法。

5月17日晚20時許,王某某以該車向鄒某某質押借款5萬元,雙方簽訂了爲期一個月的汽車質押借款合同。鄒某某將該車開回自己居住的小區停放。次日凌晨1時許,王某某通過GPS定位系統到該小區,找到自己的車並將車私自盜走。

次日一早,鄒某某發現該車不見後心裏起疑,遂聯繫王某某。王某某不承認自己將車開走,但答應還錢,並承諾當日還2萬元,另3萬元一個月內還。後雙方見面,王某某支付給鄒某某1萬元,其餘款項一直未還。

一個月後,王某某又故伎重演。將車輛抵押借款給另一人後,又將車開回自己所居住的小區。法院還查明,王某某曾因犯故意傷害罪,於2016年8月被東坡區法院判處有期徒刑一年,緩刑一年六個月。因隨意毆打他人於2015年4月被公安機關行政處罰,因吸食毒品兩次被公安機關行政處罰。

法庭上,法官訊問,爲何要給車安裝GPS?王某某表示,因爲打牌輸了很多錢,就想把車子抵押出去拿點錢來繼續打,如果輸了就把車偷回來,贏了就把車贖回來。

法院認爲,王某某將涉案紅旗轎車先後質押給二被害人,獲得質押款共計人民幣九萬元,二被害人均依法享有案涉車輛的佔有權。

王某某明知車輛已由他人佔有,仍採取祕密竊取的方式將車輛盜取,其有盜竊的故意與行爲,已構成盜竊罪。

本案中,車輛的所有權仍屬於被告人王某某,王某某主觀想盜回涉案車輛是要讓二被害人損失九萬元債權,同時讓自己獲利九萬元,故本案的犯罪數額爲人民幣九萬元。

法院認爲,王某某有坦白、認罪認罰和取得諒解等情節,可酌情從輕處罰;有犯罪前科且有違法劣跡,酌情對其從重處罰。

依照相關法律規定,法院判決,王某某犯盜竊罪,判處有期徒刑三年六個月,並處罰金人民幣二萬元;由扣押機關將扣押在案的紅旗牌轎車發還給王某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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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etease 本文來源:封面新聞 責任編輯:化成雨_NBJ111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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