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锋

住建部通报湖北省荆州市在古城历史城区范围内建设的巨型关公雕像违建一个月过去,对于这一违建怎么处置,据11月19日央视新闻1+1披露的消息,有专家表示,“要区分不同的情况,采取不同的处罚方法是比较符合实际的,不能一刀切”。

青锋认为,抛出这种论调的专家的建议不可采纳,对于违建,不论是有关部门还是个人所为,都应该依规依法予以拆除,不能给违建留任何不予拆除的借口。那样,法律法规就失去了其严肃性,同时也助长一些人违建之后再找理由,先斩后奏的不良风气。

青锋之所以认为荆州巨型违建“关公像”必须得拆,是因为,作为当地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的负责人,在住建部已经明确给出结论的情况下,还在自称“确实是当初的认识和理解有偏差,对大型雕塑相关的报批程序”,“确实是认识不足”。而这,不能作为不拆除违建的理由。

青锋注意到,对于荆州巨型违建“关公像”怎么处置,扬州大学城市管理研究中心的一位负责人表示,“对于违法建设的查处”,“建议还是要区分不同的情况,采取不同的处罚方法是比较符合实际的,不能一刀切”。这位被媒体称为专家的负责人,给出不能一刀切的理由是,“从荆州的整个发展来说,无论是拆还是迁移,都会造成一个比较大的经济损失”。那么,我们不仅要问,有关部门在建设当初,怎么就不考虑如此建筑违不违法?假若违法,一旦被拆除,会不会带来经济损失?

青锋还注意到,被媒体称为专家的还建议,“通过迁移把它安置到一个符合规划、符合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定的地方,属于上策”。按照专家从经济出发看问题的逻辑,那将这一高达57.3米,超过《荆州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规定30多米的建筑迁移到别处,就难道不花钱吗?就不会带来经济损失吗?

事实上,荆州巨型违建“关公像”的实质不在经济损失上,而在于违法。如果听信专家在那里就拆还是迁,是否会带来经济损失,带来多大经济损失上,我们就会被带偏了方向。

有关方面明确指出,荆州巨型违建“关公像”,一是未批先建,“审批的是雕像底座,加建了雕像,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二是超出限高,“雕像在古城外318米,属于古城历史城区开放空间,此区域限高24米,雕像整体高57.3 违反《荆州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这两点的实质就是,荆州巨型“关公像”违法,是违建!

在当下提倡依法治国的情况下,一些专家偏离法治这一根本,对荆州巨型违建“关公像”大谈特谈拆和迁会带来多大经济损失,说轻了是舍本逐末,说重了就是想以专家权威压制有关部门,以专家观点、看法代替法律法规,实不足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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