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两天,关于“浑元形意太极拳掌门人”马保国的比武视频火了!这些视频经由网友们的加工,马保国可谓打遍宇宙无敌手!三句不离老本行,今天法官要讲的,就是一个跟比武相关的案例!

你练过?

在下佛山黄飞鸿第八代关门弟子。

哦?我也会点功夫,切磋一下?

好!

图文无关

随即,费师傅和叶师傅摆好架势互相攻守,“你一下”、“我一下”, 两个人纠缠在了一起。忽然,叶师傅一个扫堂腿,将费师傅绊倒。倒地后,费师傅欲翻身反扑,但被叶师傅死死摁住。多次翻身无望后,费师傅举手要求住手,双方结束比武。叶师傅起身后,躺在下面的费师傅忽然哀嚎起来,原来他的左腿无法用力,而且传来阵阵剧痛。

发现不妥后,叶师傅与其他同事立即将费师傅送至四周病院。经由诊断,费师傅左腿骨折,住院治疗25天。事发后,叶师傅支付了3000元。灾患丛生,费师傅与叶师傅还因上班时间比武被公司开除。

伤好后,费师傅找到叶师傅要求赔偿,但协商无果。想到自己不仅受了伤、花了钱,还丢了工作,费师傅气不打一出来,于是跑到法院起诉,要求叶师傅赔偿医药费、误工费、护理费、营养费共计40000余元。

被告叶师傅表示,费师傅是自己同意比武的,其受伤是自己用力过猛导致,与自己没有关系。

法院经审理以为,本案系原、被告在切磋武功时导致原告左腿受伤,因切磋武功系双方商定,作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应当预见到比武可能造成伤害的后果却仍进行比武,双方对损害的发生均有过错。综合考察本案发生的起因、经由及当事人的恶意程度等因素,原、被告对损害的发生及后果存在的过错程度相称,故原告的公道损失由被告承担50%的赔偿责任为宜。最后,法院判决被告叶师傅赔偿原告费师傅各项损失合计20000余元。

法官提醒

《民法典》第1176条划定,自愿参加具有一定风险的文体活动,因其他参加者的行为受到损害的,受害人不得哀求其他参加者承担侵权责任;但是,其他参加者对损害的发生有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的除外。

现在,技击已经成为一项体育竞技项目,规则下的体育竞技是不受法律干涉干与的。假如确实需要切磋,应当去参加正当合规、场馆和举措措施等符合标准的竞技比赛。基于双方竞技者参加比赛的目的正当性,即使竞技者在比赛过程中造成对方人身损害时,也无需为此承担法律责任。

但是,民间自发组织的没有任何规则的比武,假如造成损害,责任方并不因双方自愿而就此免责。在此提醒,切莫随意与人比武,万一受伤,不仅要忍受身体的伤痛,还有可能丢了工作。更有甚者,假如是为了报酬或者泄私愤,那么比武就失去了体育竞技的内在含义,在法律定性上可考虑为斗殴,轻则赔钱,重则判刑!

原标题:《打输住院,打赢赔钱!民间比武要不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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