進入2020年第四季度,中國考古文物界喜報連連,先是顏真卿真跡首次在考古中被發現,爾後陝西又發現宋代家族墓葬,出土大量精品瓷器,但是最令人振奮的消息應該是從英國追回68件文物這條新聞。

11月18日,在國家文物局第四季度例行新聞發佈會上介紹,2020年1月以來,國家文物局與外交、海關等部門緊密合作,在中國駐英國使館大力支持下,成功將流失英國25年的68件橫跨春秋戰國時期到清朝的文物追索回國。

此次迴歸文物是在1995年英國一起打擊走私出售文物案件中被繳獲,英國警方向中國通報,中國立刻成立特別工作小組開展追索,在25年的不懈努力下,英國在今年主動歸還了這些文物。

此次歸還的68件文物中,暫定二級文物3組13件、三級文物30件、一般文物25件,質地包括瓷器、陶器、石器、銅器等,時間跨度從春秋戰國到清代,地域分佈江西、安徽、福建、河南、陝西、河北、貴州等。

之所以說這是一個振奮的消息,除了這次文物追回的數量之多,跨度之大以爲,還有一個重要的原因,那就是此次文物的追回是中英兩國在《1970年公約》框架下,合作打擊文物走私、促進文物追索返還的成功範例。

對於《1970年公約》很多人並不熟悉,其全稱是《關於禁止和防止非法進出口文化財產和非法轉讓其所有權的方法的公約》,是聯合國教科文組織組織在1970年通過的,公約要求締約國採取措施控制文化,財產的非法進出口和所有權轉讓行爲,強調通過國際合作促進非法流轉文化財產的返還,因爲是1970年通過,所以一般稱之爲1970年公約,目前已經有100多個締約國,中國於1989年加入該條約,英國則於2002年加入。

中國作爲四大文明古國之一,擁有極其豐富的文化遺產資源,但是不管是在歷史還是現代,中國都有大量的文物流矢海外,尤其是在現代,雖然世界各國都在打擊走私文物,但由於中國有着豐富的文物資源,很多人對於文物的意識就是能夠賺錢,即使違法也鋌而走險,所以走私販子通過各種手段,聚攏文物,然後賣給國外的賣家,而國外賣家出於收藏或者獲利的想法,也會收購這些不明來源的文物,給中國造成了巨大的損失。

而在《1970年公約》下,締約國聯合打擊,可以有效的打擊文物走私,而此次68件文物的迴歸,就是聯合打擊文物走私追回文物的典範,其實在這個公約下,中國已經成功追回多次文物,1998年.中國政府在英國的協助下.追回英國警方截獲的兩批中國文物共3494件 在美國的協助下,2001年追回王處直墓的彩繪石雕武士像.此次追索被視作是中美雙方在公約框架下開展雙邊合作協助追索流失文物的成功典範,但同時我們也也要看到在打擊文物走私這件事情上,無論是中國還是世界各國都任重而道遠。

《1970年公約》也是有限制的,首先並不是世界所有國家都是締約國,這就讓走私販子有機可乘,可以通過第三國週轉以後最後流入到目的地,這就給追索造成了很大困難。

其次就是公約的適用範圍,《1970年公約》僅適用於由締約國“明確指定”的物品對於中國這樣一個考古遺址、文物數量巨大而保護資源又有限的發展中國家來說.短時期內難以實現這樣的“指定”任務,公約要求是禁止從締約國的博物館及類似機構進口,但是中國的很多文物都是盜墓而來,沒有追回來之前根本無法列出清單。

第三,《1970年公約》要求對不知情的善意取得人進行“公平”補償.但公約沒有規定詳細的補償標準.因此要在個案中根據案件的具體情況作出決定 公約的補償要求有可能會使許多發展中國家因爲無力爲本應屬於自己的文化財產“買單”而放棄提出請求。

根據聯合國教科文組織的一項數據表明,中國共有160餘萬件文物,分別流失到英國、美國、法國等國家的47家博物館,很多文物都是公約生效前被盜或非法出口的,因此不適用於公約,但中國再三聲明,加入《1970年公約》,並不意味着承認歷史上文物的非法轉移就是合法的,相信在中國的不懈努力下,會有更多的文物回到祖國的懷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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