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凱里市人民法院消息:近日,凱里市法院採用視頻提審方式,公開開庭審理並當庭宣判了一起妨害公務案件。被告人龍某元、龍某江、潘某光、潘某榮犯妨害公務罪,分別被判處有期徒刑六個月,四被告人均表示服判,不上訴。

經審理查明,2020年2月11日下午,吳某情(未成年人)與被告人潘某榮的兒子談戀愛後到達凱里市潘某榮家中,潘某榮按照村民習俗邀請親友來家中喫晚宴給吳某情和兒子慶祝,吳某情的父親吳某金因女兒年齡尚小,便找到潘某榮家,要求讓吳某情回家繼續上學。遭到潘某榮在場親友的反對後雙方發生爭執。23時10分許,吳某金等人報警,凱里市萬潮派出所民警接警後駕駛一輛警車並着警服到達現場,民警瞭解情況表明身份後,要求潘某榮親友讓吳某金將吳某情帶回家,但遭到潘某榮及親友阻止。隨後被告人龍某元、被告人龍某江、被告人潘某光等人以民警干涉婚姻自由爲藉口故意與民警爭執,因協調不下派出所又派出幾名民警到達現場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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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警準備進入潘某榮家中帶走吳某情時,龍某元等無故進行阻止,見民警使用執法記錄儀進行錄像,潘某光將潘某榮家電燈關閉導致現場漆黑無法使用記錄儀,隨後有村民不斷對民警進行辱罵、威脅砸警車等,吳某金見無法將吳某情帶回,便決定與民警先離開。

龍某元、龍某江等人又以疫情期間需要隔離檢測爲由,唆使村民到警車停放地的前後方堵路,龍某江讓潘某榮等人從家中抱出柴火放在警車前後方,村民將柴火點燃後以烤火取暖的方式阻止民警及吳某金等人離開。後當地政府工作人員趕到現場與民警一同做村民思想工作,直至12日凌晨4時許村民才放行。

2020年7月22日民警將龍某元、龍某江、潘某光抓獲,2020年7月27日潘某榮到公安機關投案。

兒女相愛本是好事,但無視公序良俗和國家法律,一定會受到法律的制裁。鑑於四被告人已認識到自己的違法行爲,並簽署了認罪認罰具結書,凱里市人民法院作出上述判決。

(二三里編輯L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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