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到上下班的早晚高峯

小編最怕的就是堵車啦

自從選擇了騎電動車上班之後

就再也不怕堵車上班遲到啦

電動車已經是

不少朋友的代步工具

但是隨之而來

問題也多了起來

小編這裏再次提醒大家

一定要遵守規則

安全出行

對自己及他人負責!

選購--警惕購買問題車

如果說源頭管控僅與生產廠家、經銷商有關,那麼上路處罰手段的升級,將與每位騎行者有關。市非機動車輛管理所牌證科科長提醒,市民在購車時更應留個心眼,避免買到“問題車”。

“其實很好判斷的。先看外觀,合格的電動自行車座椅長度不超過35釐米,且兩側一定有騎行腳踏板。其次,對照合格證上的圖片和參數,只要有一處不符,就不要購買。”

在選購時,還要 檢查車輛是否有強制性產品認證標誌(簡稱3C標誌),這個標誌一般會貼在車輛把手或車頭的顯眼位置。另外還需避免的一個“坑”是,有些經銷商未盡告知義務, 將電動摩托車當電動自行車售賣,那麼市民騎行上路的風險更大。電動摩托車屬於機動車,上路前必須考取駕駛證,而且禁摩區域不能通行,一旦被查處,將面臨重罰。辨別同樣簡單,查看合格證上的說明即可。

上牌--電動自行車備案登記

早在2019年4月已有規定,未經備案登記的兩輪電動車不得上道路行駛;違反規定的,依法扣留車輛。

目前可以上路行駛的號牌:

1.非機動車號牌(交警部門核發):黃牌

長期有效

2.臨時過渡號牌(交警部門核發):綠牌

有效期至2021年12月31日

3.二輪電動車防盜登記牌

有效期至2021年12月31日

全市備案登記地點

或者搜索關注【 寧波本地寶】

在對話框回覆 【 電動車】

即可獲取電動車備案登記相關信息!

使用--遵守規範

《浙江省電動自行車管理條例》在7月1日起已經正式實施。

規範了電動車定義

在《條例》中,對電動自行車進行了明確定義:是指以車載蓄電池作爲輔助能源,具備腳踏騎行功能和電助動或者電驅動功能的兩輪自行車。

駕駛人及搭載人應當佩戴安全頭盔

《條例》中,對騎車者佩戴安全頭盔做了明確規定:電動自行車駕駛人及搭載人應當佩戴安全頭盔。

同時規定,互聯網電動自行車租賃企業未按規定提供安全頭盔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責令改正,處以警告,可以並處二千元以上二萬元以下罰款。

6歲以下兒童要坐兒童座椅

電動自行車搭載六週歲以下未成年人時,應當在後座使用兒童座椅,而因年邁或者身體健康等原因導致駕駛能力欠缺的人員,應當避免駕駛電動自行車上道路行駛。駕駛人或者搭載人未佩戴安全頭盔,或者搭載六週歲以下未成年人未使用安全座椅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處以警告,可以並處20元以上50元以下罰款。

規範電動車改裝問題

駕駛拆除或改變限速裝置,導致最高時速超過強制性國家標準的電動自行車的,處三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罰款。

加裝座位、車篷、車廂、支架等改變外形結構影響駕駛安全的裝置的,駕駛有其他改裝、拼裝、加裝情形的電動自行車的,處五十元以上三百元以下罰款。

行駛--遵守交規

禁止逆向行駛

道路千萬條,安全第一條。

禁止騎車帶人

爲了你和他人的生命安全!

禁止在機動車道行駛

遵守道路交通法規,文明出行,平安出行。

素材來源:寧波市交警大隊,中國寧波網

編輯:寧波本地寶#電動車#電動自行車#備案收藏

在選購時,還要 檢查車輛是否有強制性產品認證標誌(簡稱3C標誌),這個標誌一般會貼在車輛把手或車頭的顯眼位置。另外還需避免的一個“坑”是,有些經銷商未盡告知義務, 將電動摩托車當電動自行車售賣,那麼市民騎行上路的風險更大。電動摩托車屬於機動車,上路前必須考取駕駛證,而且禁摩區域不能通行,一旦被查處,將面臨重罰。辨別同樣簡單,查看合格證上的說明即可。

上牌--電動自行車備案登記

早在2019年4月已有規定,未經備案登記的兩輪電動車不得上道路行駛;違反規定的,依法扣留車輛。

目前可以上路行駛的號牌:

1.非機動車號牌(交警部門核發):黃牌

長期有效

2.臨時過渡號牌(交警部門核發):綠牌

有效期至2021年12月31日

3.二輪電動車防盜登記牌

有效期至2021年12月31日

全市備案登記地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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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遵守規範

《浙江省電動自行車管理條例》在7月1日起已經正式實施。

規範了電動車定義

在《條例》中,對電動自行車進行了明確定義:是指以車載蓄電池作爲輔助能源,具備腳踏騎行功能和電助動或者電驅動功能的兩輪自行車。

駕駛人及搭載人應當佩戴安全頭盔

《條例》中,對騎車者佩戴安全頭盔做了明確規定:電動自行車駕駛人及搭載人應當佩戴安全頭盔。

同時規定,互聯網電動自行車租賃企業未按規定提供安全頭盔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責令改正,處以警告,可以並處二千元以上二萬元以下罰款。

6歲以下兒童要坐兒童座椅

電動自行車搭載六週歲以下未成年人時,應當在後座使用兒童座椅,而因年邁或者身體健康等原因導致駕駛能力欠缺的人員,應當避免駕駛電動自行車上道路行駛。駕駛人或者搭載人未佩戴安全頭盔,或者搭載六週歲以下未成年人未使用安全座椅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處以警告,可以並處20元以上50元以下罰款。

規範電動車改裝問題

駕駛拆除或改變限速裝置,導致最高時速超過強制性國家標準的電動自行車的,處三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罰款。

加裝座位、車篷、車廂、支架等改變外形結構影響駕駛安全的裝置的,駕駛有其他改裝、拼裝、加裝情形的電動自行車的,處五十元以上三百元以下罰款。

行駛--遵守交規

禁止逆向行駛

道路千萬條,安全第一條。

禁止騎車帶人

爲了你和他人的生命安全!

禁止在機動車道行駛

遵守道路交通法規,文明出行,平安出行。

素材來源:寧波市交警大隊,中國寧波網

編輯:寧波本地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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