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人大內務司法委員會原主任委員李永宏(正廳級)涉嫌受賄、利用影響力受賄一案,由山西省監察委員會調查終結,移送檢察機關審查起訴。經山西省人民檢察院指定管轄,由山西省人民檢察院太原鐵路運輸分院審查起訴。日前,山西省人民檢察院太原鐵路運輸分院依法以涉嫌受賄罪、利用影響力受賄罪對李永宏作出逮捕決定。該案正在進一步辦理中。收藏

山西省人大內務司法委員會原主任委員李永宏(正廳級)涉嫌受賄、利用影響力受賄一案,由山西省監察委員會調查終結,移送檢察機關審查起訴。經山西省人民檢察院指定管轄,由山西省人民檢察院太原鐵路運輸分院審查起訴。日前,山西省人民檢察院太原鐵路運輸分院依法以涉嫌受賄罪、利用影響力受賄罪對李永宏作出逮捕決定。該案正在進一步辦理中。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