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直以来关于“劣迹艺人”封杀的禁令似乎就处于模糊状态,相关单位含糊其辞没有明确表态,普通观众更是摸不着头脑。

除了极少数个例外,绝大多数劣迹艺人都有自己洗白的一套,哪怕已经被实锤出问题,到最后兜兜转转一大圈还是能活跃在公众视线中。

此前这方面一直都是比较敏感的话题,很多人明知道不合理也不敢公开讨论,直到近日广电总局突然下发了最新禁令,总算是把事情摆上了桌面。

虽然整个通知是针对直播规范化的措施,但从中依然可以简单总结出两个关键点。

一、对于劣迹艺人的定义——违法和失德

这里面其实涵盖了不少关键信息,比如彻底堵死了粉丝所谓“个人问题不触犯法律”的开脱,不单违法算劣迹艺人,失德同样也包括在内。

按照这个标准来看,很多平日看上去问题不大的明星,最终可能都要被纳入劣迹艺人范畴中。

二、不允许提供公开出镜发声机会

关于这一点很多人第一反应都是“李小璐”,因为此前出现过李小璐因为个人问题无法直播带货的情况,所以算是一个典型案例了。

但这一切都是建立在“直播”的基础上,并没有涉及其他领域的出境,所以具有一定片面性。

可即便如此依然是件好事,至少广电终于正式插手管理劣迹艺人直播带货了,将正面掐断他们变相回归镜头的途径。

这几年随着直播带货的兴起,大量劣迹艺人开始转行借助仅剩的人气大肆捞金。

虽然能理解这种行为,但是相比作为公众人物时的约束力,主播这个身份显然要小很多,劣迹艺人等于是换了一个场地继续赚钱而已,如今严厉打击理应拍手叫好。

但网友对于广电这份通知却不太买账,提出了一个比较触及灵魂的问题,为什么同样是劣迹艺人陈赫行,李小璐不行?

相信了解情况的朋友都知道,外界关于陈赫、李小璐的争议已经持续很长时间了,主要原因还是在于他们过错类似,但结局却截然不同。

前者陈赫不仅上综艺演电影,甚至连直播带货也是玩得风生水起,而后者李小璐却连续几年没有消息,好不容易直播后却又被明令禁止。

两者待遇可谓天差地别,甚至引出了不少“性别歧视”的讨论。

首先这个事情真的谈不上性别歧视,像黄海波、吴秀波等人同样也已经消声灭迹了,但不得不承认公众乃至整个娱乐圈对于男艺人包容度都会比女艺人大一些。

甚至把范围扩大到社会也是如此,这是一个错误却普遍存在的观念,很难改变但也已经在努力平衡了。

必须强调的是不能因为陈赫得到了谅解,就提出对类似劣迹艺人进行谅解,这是翻阅了很多网友留言后的最大感触。

如果必须一视同仁,那也应该是将陈赫等一批得以复出的男艺人,降至李小璐等无法复出的水平,而不是抬高后者。

至于到底应该怎么做且看后续相关措施的落实吧,陈赫也好李小璐也罢,劣迹艺人最终都将一视同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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