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疫情影響

部分企業面臨生產經營困難

不要擔心

政策來啦!

一次性吸納就業補貼和就業創業服務補貼

幫到你!

根據《內蒙古自治區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應對新冠肺炎疫情影響強化穩就業若干措施的通知》(內政辦發[2020]10號)、《巴彥淖爾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應對新冠肺炎疫情影響強化穩就業若干措施的通知》(巴政辦發[2020]20號)文件精神,爲有效應對新冠肺炎疫情影響,強化全區穩就業工作,臨河區開展一次性吸納就業補貼和就業創業服務補貼。

一、補貼範圍和標準

(一)一次性吸納就業補貼

(1)政策內容:企業和農牧業經營主體、扶貧車間等就業載體吸納農村牧區勞動力就業並簽訂1年以上勞動合同且按規定繳納社會保險費的,按每人不低於1000元給予一次性吸納就業補貼。

政策對象:吸納農村牧區勞動力的企業和農牧業經營主體、扶貧車間等就業載體。

政策執行期限:截止2020年12月31日。

(2)政策內容:自治區行政區域內註冊的中小微企業招用畢業年度高校畢業生,並簽訂1年以上勞動合同的,按每人不低於1000元給予企業一次性吸納就業補貼。

政策對象:招用畢業年度高校畢業生的自治區行政區域內註冊的中小微企業。

政策執行期限:截止2020年12月31日。

(3)政策內容:企業吸納登記失業半年以上人員就業,且簽訂1年以上勞動合同,並繳納社會保險費的,可按每人1000元給予企業一次性吸納就業補貼。

政策對象:吸納登記失業半年以上人員的企業。

政策執行期限:截止2020年12月31日。

(4)一次性資金獎補政策內容:對吸納5人(含5人)以上建檔立卡貧困勞動力就業,與其簽訂6個月(含6個月)以上勞動合同或就業協議,且工資待遇不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就業扶貧車間、就業扶貧基地等載體,每吸納1名貧困勞動力給予就業載體1000元一次性獎補,獎補金額最高不超過5萬元。

政策對象:吸納建檔立卡貧困勞動力的就業扶貧車間、就業扶貧基地等載體。

政策執行期限:截止2021年12月31日。

(二)就業創業服務補貼

(1)對經營性人力資源服務機構和勞務經紀人組織重點羣體到企業就業,且簽訂1年以上勞動合同並參加社會保險的,每組織1人給予一次性就業創業服務補貼100元。所需資金從就業補助資金中列支。

(2)開展“點對點”服務,引導農牧民工有序返崗復工,對公共就業人才服務機構、經營性人力資源服務機構、行業協會及勞務經紀人開展跨區域有組織勞務輸出,組織農牧民工到企業就業,並協助簽訂1年以上勞動合同的,按規定給予每人100元的就業創業服務補貼。上述政策截止期限爲2020年12月31日。

以上所申請人員都需辦理就業失業登記證,就業單位需登記在企業就業。

二、提供的材料

1. 《一次性就業補貼(就業創業服務補貼)申請表》(加蓋公章);

2. 《一次性就業補貼(就業創業服務補貼)申請人員明細表》(加蓋公章);

3. 企業營業執照,銀行開立的基本賬戶相關資料;

4. 與申請補貼人員簽訂的勞動合同及社會保險繳納憑證;

5. 申請補貼人員基本身份類證明(或畢業證書)複印件;登記失業半年以上人員需提供就業失業登記證明;

6. 經營性人力資源服務機構需提供與企業簽訂的就業創業服務證明材料。

以上六項所需材料:《一次性就業補貼(就業創業服務補貼)申請表》;《一次性就業補貼(就業創業服務補貼)申請人員明細表》一式四份 ,勞動合同一份,就業失業登記證原件,其他材料一式三份。

三、聯繫人

0478-8612533 鄔永梅

0478-8941226 景佩聲

來源:黃河金岸魅力臨河

編輯:屈加曼

校對:劉曼容、徐嫣璐

審覈:陳煥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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