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古以來,結婚都是男女之間組建成家庭的必由之路,那麼擇偶對象的素養就會決定了個人的終身幸福。我們知道,在古代男人是可以休妻的。就是一個男人寫一封休書,就把妻子給休了。

那麼,真實的歷史上真的是這樣嗎?其實,並非如此簡單,在古代,有一個不成文的禮法,就是“七出三不去”。這個是古人針對女方而在日常生活中約定俗成的一個規矩。

那麼,有人要問,什麼叫七出呢?據史書記載,七出就是女子結婚以後,嫁到男方家裏,要知書達理、懂得持家。如果不孝順父母、年紀超過了五十歲還沒有生孩子、淫亂、對丈夫納妾存在怨言的、有重大疾病或者存在短腳、斷手等傷殘的情況、經常挑撥是非破壞鄰里關係、偷盜財物的。該女子就會被夫家無情地休妻,這時男方只需要寫一封休書就可以把妻子給休掉了。

那麼,什麼又是三不去呢?三不去旨在維護女方的利益,其中一點就是“有所娶無所歸”意指女方沒有孃家可以回去不可以休妻;“與更三年喪”意指替家翁姑服喪三年的不可以休妻;還有一個就是“前貧賤後富貴”的,意思就是丈夫在結婚的時候很貧窮,但是後來娶妻後逐漸變富裕的,不可以休妻。

從“七出三不去”的用意來看,古人對禮法可以說是做了很詳細的規定。七出旨在維護男方家庭的利益,而三不去就是捍衛女方的利益。

據瞭解,“七出三不去”是西周時期確立的立法制度。我們都知道,西周是我國上古時期一個優秀的王朝,西周確立的分封制、宗法制、禮法制度對中華五千年文明影響深遠。

可以說,西周時期是我國古代文化大發展時期,這個時期許多體現人情味的禮法得到了創立和實施,其中“七出三不去”就是這個時期十分突出的一個禮法制度之一。

隨着周王朝的覆滅,所幸這些禮法制度卻得到了後來許多王朝的繼承和學習,在當時的世界上屬於十分先進的制度。無論是從人性的角度,還是從儒家文化倡導的仁愛學問來看,這些禮法直到今天仍然具有十分先進的借鑑意義,非常值得我們後人去學習和探索。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