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一段時間,周星馳可以說是攤上事兒了,前女友于文鳳日前就經濟糾紛將他投訴到了法院,並且向周星馳催討7,000萬元港幣,消息一經公佈後,立刻引來了網友們的熱議。

據悉,原告於文鳳在本案的訴求,涉及2002至2010年間周星馳投資山頂豪宅「天比高」、大埔「比華利山」3個單位與5個車位、以及投資基金的獲利。

11月23日,根據港媒爆料的最新消息,關於周星馳被前女友于文鳳追討超過八千萬港元(約七千萬人民幣)的投資分成案件又有了新進展,於文鳳和哥哥今早完成作供,被告人周星馳據悉將於星期三會出庭作供。

於文鳳是周星馳的前女友,早先是周星馳的影迷,1997年在一起,1998年以正牌女友浮出水面。此後,星爺與女星的緋聞也開始減少,於文鳳不是明星,而是很有商業頭腦的「富家千金」。於文鳳是香港隱形富豪於鏡波的小女兒,於鏡波是香港建設控股有限公司掌權人之一,也是香港隱形富豪,90年代家族資產超30億。

雖然於文鳳已經快要60歲了,但是卻依舊保持着一顆愛美的心,蓬鬆茂密的長髮特意染成了紅棕色,隨意披散在身後,高挺的鼻樑上架着衣服,寬大的墨鏡搭配上口罩後,將五官完全的遮掩了起來,但是露在外面的眉毛卻依舊暴露了他精緻的妝容,走起路來,頭髮隨風吹拂,氣場全開走,大佬範十足。

其實,案子早在18日便開審,對於前女友于文鳳追討的70000萬港元的「投資分紅」,周星馳方稱口頭協議是戀愛中的情話,不具備法律效力。除了口頭承諾,於文鳳還在法庭上曝光了二人的分手細節。

於文鳳在法庭內發言稱她與周星馳在分手前已經在溝通方面出現問題,經常吵架的兩人最終在2010年3月分手。但周星馳方卻稱因看到於文鳳與異性逛街才決定分手,不過於文鳳不同意這種說法,並又爆料周母曾闖入她的住所破壞物品,自己不堪其擾只好換鎖。

據小道消息,原本有結婚計劃的兩人,卻因爲周星馳母親的關係,阻斷了這段感情。拋開錢不說,周星馳的確是有辜負於文鳳大好時光的。

雖然星爺方面一再否認,而且據悉接下來週三的時候,周星馳也會現身出庭作供,這場時隔十年的追討案件,兩位舊情人各不相讓對簿公堂也很難看,不知道最後結果會怎麼樣啊!而且看起來不論星爺官司是輸還是贏,對於周星馳事業上來說都產生了一定的影響啊!

不過,都說愛情容易衝昏頭腦,就像普通男女朋友一樣,你會因爲對方口頭答應幫你買臺新手機而簽訂某些協議嗎?因此,周星馳是否有答應過於文鳳給予10%的回報,只有他們兩人自己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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