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老病死是人间常态,我们总是认为父母死后留下的房产是属于我们的,但有的时候,现实不一定是这么简单。家家有本难念的经,并不是每个家庭都是独生子女,也并不是每段亲情都经得起利益的敲打。

有时为了房产继承,造成父母与子女、兄弟手足之间反目成仇的案例不在少数,归根结底都是现有对“子女继承父母房产”规定参照不足。无论父母将房产留给子女还是其他继承人,房产如何以合理合法的方式转让给孩子或继承人尤为重要。

2021年1月1日起实施的《民法典》,就在有关房产继承方面有了新的变化,今后将按照国家新规,全部这样处理。

1、男女平等继承房产

受到传统思想影响,不少父母认为继承资产的应该是儿子,女儿由于外嫁不具备继承资格,国家明年实施的新规里就规定儿子/女儿相同同等继承权,根据规定家里房子遇到拆迁,外嫁女儿也可分得赔偿款;另外新规还规定,当老人没有直系亲属时,留下房产可以由侄子侄女或是表亲继承。

2、人性化执行制度

本次新规“变化”最大的就是设立了人性化执行制度,例如子女犯错或是不赡养父母,随后经过教育惩处后认识到自己错误得到老人原谅,父母可以更改遗嘱继承权重新把房产过户给子女。当然,可以宽恕也可以反悔。在现实生活中,经常会见到子女们不孝顺父母,但是为了获得父母的房产表面一套背后一套。对于这样的情况,父母也可以对遗嘱进行修改,反悔把房产过户给子女。这在很大程度上给了父母保障。

3、取消公证遗嘱的优先级

公证遗嘱虽然权威但时常会出现特殊情况,由于很多因为腿脚不灵便、身患重病的人很难或者很麻烦再去公证处公证,最终导致遗嘱的设立并不是离世人的最终意愿,新法规定取消公证遗嘱的优先级,遗嘱按照最后设立时间为准。

4、增加遗嘱形式

新民法典中,在原来公证遗嘱,增加录像和打印遗嘱形式。虽然说公证遗嘱公信力较强,但是变更时很麻烦,要耗费人力、物力、财力。如果采用录像形式,老人在订遗嘱时,需要有记录遗嘱人和两个在场证人(姓名、肖像和日期)就可以;如果采用打印形式,需要有至少两个以上见证人就可以,同时立遗嘱人和见证人要签名,标明日期。

无论将来如何继承父母房产,好好地孝敬父母才是目前最重要的事。子欲养而亲不待,请善待身边的亲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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