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院住院实行实名制就诊,请广大患者持本人身证份或社保卡办理实名就诊卡就诊。为顺应国家电子票据改革的需求,经院方研究决定,现将住院预交款事宜通知如下:

住院患者预交款须知

为顺应国家电子票据改革的需求,减少预交款票据丢失造成的不便,避免患者因预交款交纳引起的第三方、家庭内部的经济纠纷,顺利解决患者结算的问题,经院方研究决定,现将住院预交款事宜通知如下:

1、患者就医一律采用实名制,凡交入患者住院账户中的预交款,均视为患者住院所有;

2、住院预交款采用多种途径:人工窗口收款、自助机收款、手机线上收款;

3、人工窗口收款后为患者出具“住院预交款凭条”,自助机收款后为患者出具“自助服务凭条”,手机线上收款无需打印票据;

4、自2020年12月1日起交款的“住院预交款凭条”和“自助服务凭条”仅作为核对交款信息使用,不作为出院结算凭证,由患者自行保存,我院结算时不再收回;

5、住院治疗期间无特殊情况住院预交款一旦交纳,中途不予退还;

6、住院剩余预交款金额出院结算后退还,结算窗口只针对患者或代办人,院方不承担任何因交纳预交款引起的经济纠纷;

7、在法律允许范围内解释权归临汾市人民医院。

临汾市人民医院

2020年11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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