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8日,环球网转发了一篇钱江晚报的文章,这篇题为《妈妈在孩子学校内挨揍,班主任老公动的手!原因更气人》的文章,在5个小时多的时间里阅读达到近50万,评论接近10000条,成了一篇不折不扣的爆款文章。

从自媒体文章写作角度来分析,题目无疑是很吸引人的,写了一个故事性的题目,既点出了冲突方和主要事件,又使用了悬念,让读者一看到题目就想一探究竟;更因为它讲的是家校之间的矛盾,便格外引人关注。

点进去一看,原来并不是一件刚发生的新闻事件,实际上,事情发生已经有一个多月了。

一个月前的10月26日,在沈阳市第127中学的门卫室,班主任金老师的老公把学生家长方大姐给打了。按照方大姐的自述,金老师的老公“冲过来一下子薅着头发就把我从椅子上薅起来了摔趴那了,我脑袋撞地上,他冲着我胯骨踹了一脚,还用他的脚踩我的脖子。”而沈阳市公安医院当日上午初步诊断为:头外伤,颈部挫伤,左大腿、左髋挫伤,未达到轻伤程度。

这事为什么一个月之后又爆起来了呢?

打人事件发生当天,派出所调解时,被打家长方大姐表示就要个道歉,而没有签字,也是为了留点余地,因为只要签字了,派出所就可以拘留打人者。但是,事发一个月,方大姐也没有等到金老师夫妇的道歉。

所以,方大姐就到学校去寻求帮助。

但学校领导表示该学校承担的责任可以承担,毕竟事情发生在学校的传达室里,百且保安也有一定的问题。但是,学校经过调查,无法处理金老师。

学校给出的原因是:

1,向金老师调查过,她说没有补课;

2,家长是和教师家属发生的冲突,老师本人没有连带责任;

3,老师认为是受到威胁的情况下才让爱人来保护自己的;

4,派出所不定性,学校无法定性。

等不到道歉,学校又说无法处理,方大姐便于事发一个月之后,到派出所签了字,打人者金老师的老公被行政拘留。

方大姐怎么就跟孩子的班主任金老师发生了这么严重的冲突呢?

通过文章中的介绍,金老师双休日给班上的孩子收费补课,10月24日周六那天正在上课,有人来抓补课,这事被金老师认定是方大姐举报的,因为她曾经微信转账交过补课费。

后来,双方因为有没有举报发生了争执,过了两天,方大姐打算到校当面解释此事时,在校门卫室遭到了老师家属的殴打。

方大姐表示:

1,举报的事不是她干的,她需要金老师还一个清白;

2,金老师爱人打人是不对的,而且两口子一个月过去一句道歉也没有,她很委屈,想要个公道。

剑客老师认为:

1,这个事件里,金老师爱人在学校门卫室殴打学生家长是事实,造成了不良的影响,其被行政拘留并无不妥。不管什么原因,法治社会,动手打人都不是正确的处事方式,更何况是在学校里。

2,补课这事不管是不是方大姐举报的都不能成为金老师爱人当众打人的正当理由。如果方大姐没有举报,那他就是冤枉人,而如果是方大姐举报的,那他就是在报复。作为一名教师的家属,他如此鲁莽冲动,遇事靠暴力解决,实在不应该。

3,金老师在此事当中的角色很不光彩。先不说有偿补课的事,单只爱人到校打本班学生家长这事,作为一名老师,无论如何都不应该让它发生。但从方大姐提供的电话录音来看,打人的事金老师非但没有阻止,更可能是她推波助澜的结果,这更不应该。

4,在职教师有偿补课是国家明令禁止的,在地方上,有些时候由于确有刚需,管理上也不那么严格。但一旦有人举报,必须是要严查的。在此情况下,如果金老师没有补课,则要引以为戒,不参与有偿补课;而如果补了课,则应该立即收手,停止补课行为,退还违规所得,承认错误。正应该有则改之,无则加勉,而不是挟恨报复,狂妄无匹!

5,学校的责任不在于保安,难道保安能够提前预判金老师爱人会当众殴打学生家长?更何况保安也及时制止了打人者。

学校的责任在于要及时查清事实,主动化解家校之间的纠纷,而不是语焉不详,明显地拉偏手。

教师是不是违规补课了,学校一查便知,不能当事老师说没补就认为她没补,这是常识,拿出来作为理由显得挺掩耳盗铃。事发一个月来,学校基本上无所作为,只是听信了老师的一面之词。最起码也应该居中调停,表达一下学校的态度吧。

表面上承认学校有责任,但这是把具体的人犯的具体的错揽到一个空泛的概念上来了,如果方大姐要求追究学校责任,那么到底是什么责任呢?又该由谁来承担这个责任呢?由学校的法人代表校长来承担吗?我看,真要如此,恐怕又会是另外一种说词了吧。

6,家校各方还是要恪守自己的角色,不要越界,不要过界,该自己做的事认真做好,不该做的事千万不要心存侥幸。找准各自的位置,搞清现权~利,家校之间应该携手共进,而不是彼此对立。

关于此事,你有什么高见?欢迎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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