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戲劇《玩偶之家》裏,以娜拉摔門而去作爲落幕;電影《金都》的結局如出一轍,女主角莉芳離開未婚夫獨自出走。故事講到這裏告一段落,但劇中人物的生活還將以某種方式在現實延續。魯迅在一百年前提出的問題,到現在似乎都沒有一個完美答案:出走之後,她們未來該何去何從呢?

作爲一部純港產片,《金都》被我列爲了今年的觀影十佳。這其中既有同爲女性、更能共情影片中女主角際遇的原因,也因爲電影女性意識覺醒的部分拍得分尖刻,但又潤物細無聲。同時在性別議題之外,陸港兩岸的部分也少有地擺脫了港產片一貫的刻板印象,以相對平視的視角來塑造大陸角色,至少沒有讓人感到冒犯。

女導演黃綺琳不算影壇新秀,她曾擔任高分港劇《瑪嘉烈與大衛》的編劇,並導演了多部電影,《金都》也延續了她一貫以來文藝的風格。不得不說也只有女性才能洞悉女性、從而拍出《金都》這樣細膩的電影,將都市男女的愛情與婚姻、自由與束縛通過各種瑣碎的細節和對話展現出來。表面風平浪靜,實則早就暗流湧動。

劇情圍繞着一樁陸港兩地的假結婚事件展開。十年前,莉芳爲了擺脫父母搬出來住,通過中介與一名大陸男子楊樹偉結婚,以此得到一筆佣金。十年後,莉芳得知因爲中介被抓,本該結束的婚姻關係一直維持到現在,甚至耽誤了與現任男友Edward的婚姻大事。

爲了結束這段錯誤的婚姻,莉芳疲於奔命,不得不忍受來自楊樹偉、Edward和婆婆的三方夾擊。但也正是在此過程中,一向被動的莉芳開始審視內心的想法,並明白自己真正想要的是什麼。

和觀衆預想的一樣,走出那段早該結束的婚姻後,莉芳沒有選擇再次扎進“墳墓”,而是選擇了不結婚的自由。畢竟男友Edward是一個銀行賬戶都要和老媽關聯的媽寶男,和這樣的人結婚,以後的生活能一眼望到底。經歷了假結婚風波的莉芳,已經不再憧憬這樣的未來。

但是不結婚就能有自由嗎?通過莉芳和樹偉兩人的身份互換,導演將這個問題丟給了觀衆。

之所以說身份互換,是因爲樹偉出場是一個極度渴望自由的大陸人,到最後因爲女友懷了孩子只能老老實實認命,選擇留在福州。而一開頭就被商家強買強賣烏龜的莉芳,性格被動懦弱,卻在樹偉的影響下完成了覺醒,最終做出自己的選擇。

莉芳假結婚是爲了錢,樹偉則是爲了單程證——內地居民前往香港定居所必需的證件。但他並不打算留在香港,而是將其當作移民美國的跳板,因爲那兒纔有自由。電影中兩人有一段關於婚姻與自由的對話,樹偉覺得只有蠢人才結婚,因爲結婚一點兒自由都沒有。

彼時的莉芳就是最好的證明:控制慾很強的Edward正好發信息給她,說她的褲子太短要丟掉。莉芳未及時回覆時,他進行了一連串的信息轟炸,樹偉看了都大呼“你男朋友神經病啊。”也許是出於逆反心理,本來不想丟褲子的莉芳回覆ok,繼續柔順地扮演一個被控制的角色。

雖然表面上不認同樹偉的想法,但莉芳已在不知不覺中被這個開朗主動的大陸人影響,漸漸不願意被他人裹挾着前行。而後Edward發現兩人的關係導致的爭吵,更是催化了莉芳覺醒的速度:對方只是將自己當作一個漂漂亮亮的物品,並不真心尊重自己,寧願莉芳出車禍也不願她同別人有絲毫曖昧。

而莉芳呢?她也不愛Edward,不然也不會在後者求婚時一臉尷尬。強勢的婆婆+言聽計從的兒子,這樣的生活她早已厭倦,只是缺一個樹偉這樣的人點醒自己而已。

但莉芳也仍未下定決心出走,直到數日後再次見到樹偉,這次他正在爲兒子買奶粉。這時的他已不同於初見面時的躊躇滿志、張口閉口都是自由,而是認命留在福州,不再有其他的想法。莉芳問“你不是說蠢人才結婚嗎?結婚可是沒有自由的。”他說結婚也會有自由的,並反問莉芳:

話畢他苦笑了一下離開,留下莉芳一人呆在原地,思索着這個男人和以往截然不同的態度。

結尾婆婆擅自扔了莉芳養的烏龜,Edward追出去,兩人在水池邊進行了一段頻道錯位、讓人非常絕望的對話:一個想逃離金都,一個想走進婚姻;一個質疑結婚的意義,另一個插科打諢、以爲對方想要童話婚禮。

當莉芳問Edward我們以後是不是一直都會這樣時,後者以爲她想要的是承諾,信心滿滿地回答“是的,我們以後都會這樣。”但莉芳聽到的卻是最後一根稻草掉落的聲音:不結婚不一定有自由,但結婚一定沒有自由。現在逃離還來得及。

於是莉芳出走,乾脆利落地逃離了金都。最後有個鏡頭很有意思:Edward出門尋找莉芳時,卻不知對方就在身邊的巴士上,兩人誰都沒看見誰。這個橋段常常出現在純愛電影中,營造男女主角無緣錯過的悲情氣氛,但放在《金都》裏,觀衆卻不由得爲兩人的錯過鬆了口氣:還好莉芳沒被發現,不用再回到那個令人窒息的牢籠裏。

不結婚就能擁有自由嗎,出走之後該怎麼辦呢?電影沒有拍出來,導演的態度也曖昧模糊。在一篇採訪中,黃綺琳表示“我和阿芳一樣,喫完麪之後我要去哪裏、下一步要怎樣,我自己也不知道。除了香港和世界現在這樣的情況之外,很大關係是因爲我爸爸在19年2月的時候走了,他離開了之後我可能會覺得我現在好像沒有責任再留在香港,好像也可以去世界其他地方看看。”

魯迅在《娜拉出走之後》給出了他的答案:“然而娜拉既然醒了,是很不容易回到夢境的,因此只得走;可是走了以後,有時卻也免不掉墮落或回來。否則,就得問:她除了覺醒的心以外,還帶了什麼去?倘只有一條像諸君一樣的紫紅的絨繩的圍巾,那可是無論寬到二尺或三尺,也完全是不中用。她還須更富有,提包裏有準備,直白地說,就是要有錢。”

關於有錢之後是否能有自由,黃綺琳留下了開放式的結尾。但對於大部分準備出走或者已經出走的女性來說,魯迅的答案到今天都具有很大的參考性。如果不知道出走之後該何去何從,把賺錢當作第一步總是沒錯的。

至於莉芳,她爲自己買了喜歡的餐桌,獨自來到內地看望樹偉,大概率是不會再和Edward重歸於好。誰也不知道前方等着她的是什麼,真正的自由抑或更大的不自由,但莉芳已知如何去面對了。走了就別回頭看,新生活總是值得去追求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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