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7日中午,市區海通時代花園小區一樓的業主小院內突然起火,幸好被二樓業主發現,通知物業後及時滅火。後經調查發現,疑是從樓上扔下的菸頭所致。

着火的小院位於13號樓一樓,據二樓業主龐女士介紹,當日中午12點多,她正躺在客廳休息,不經意間發現窗戶外有紙灰飄浮。起初以爲是風颳的,她也沒太在意,過了一會發現紙灰越來越多,連忙來到陽臺查看,這才發現樓下業主小院靠近樓房的位置起火。

“着火的位置就在我家空調外機的下面,發現時可能已經燒了有一會兒了,地上還有很多灰燼,看着像是裝修材料的外包裝。幸虧當天的風不大,我趕緊拍了視頻發到業主羣,並通知了物業。”龐女士介紹,發現火災後她立即通知了物業,物業很快趕到現場進行處置,所幸發現及時未造成重大損失。

據龐女士介紹,一樓業主正在做裝修,火災發生時家裏並沒有人。火災被撲滅後,業主羣裏大家對龐女士和物業的做法給予了表揚。“怪不得樓道里好大煙燻味兒,幸虧二樓發現的及時,不然太危險了。”“幸虧發現的早,大家感謝你。”“物業很給力,現在還在處理現場。”

29日上午,記者來到着火現場,着火點仍留有燃燒過的痕跡,樓房外牆的保溫層被清理了一大塊。據裝修的師傅介紹,燃燒物是一些裝修材料的外包裝,當天他沒在現場,並不清楚怎麼着的火。

隨後記者聯繫小區物業,工作人員介紹,他們趕到現場後及時對火災進行了處置,火情於當天12點30分左右撲滅。但起火原因不明,故報警查詢。經警方與消防隊共同現場查看、勘驗,視頻錄像取證,排除他人故意縱火可能,初步斷定爲樓上住戶吸菸習慣性故意往樓下院內扔菸頭導致院內垃圾起火燃燒,並引燃外牆保溫材料,所幸火災得到及時控制,並沒有造成極大損失,現警方已立案調查。

物業工作人員表示,高空拋物不僅是不文明的行爲,還會造成很多安全隱患,對他人的人身安全也造成了極大的威脅,嚴重的高空拋物事件還要追究刑事責任,如果責任人不明確的,依據《民法通則》規則原則的規定,整棟樓或整個單元均會列爲責任人。(記者 張迎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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