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深圳消委會發布雙十一典型案例:直播間買琥珀手串,收到玻璃

12月1日,深圳市消委會聯合寶安市場監管局發佈了2020年“雙十一”消費投訴分析和典型案例。

2020年11月1日-11月25日,深圳市消委會收到有關“雙十一”網絡購物的投訴201宗,寶安市場監管局收到有關“雙十一”網絡購物的投訴111宗,共計312宗。其中,直播購物投訴9宗,佔比2.88%,非直播購物投訴303宗,佔比97.12%。 

深圳市消委會聯合寶安市場監管局同時發佈了四個投訴典型案例:

(一)直播購物貨不對板

消費者稱“雙十一”期間在“深圳市對莊科技有限公司”的直播間看到主播宣傳琥珀手串,到貨後發現商品是玻璃手串。

(二)福袋宣傳內容與實際收貨不一致

消費者稱其於11月1日在天貓“尋找獨角獸旗艦店”購買了“999傳奇福袋”商品,該商品頁面以及詳情頁使用了部分與商品實際售賣內容不符的配圖,對消費者造成誤導。消費者購買該商品後,發現該店鋪主播在直播間口頭告知的內容與商品頁面配圖不一致,商品詳情頁也未清楚說明實際售賣的商品內容,消費者因此要求退款卻被商家告知福袋商品一經付款概不退款。

(三)“雙十一”免單活動真實性存疑

消費者稱“雅蘭天貓旗艦店”於10月21日開展預售活動,活動規定付定金前1111名最終到手價是1129.5元,需在11月1日付清尾款。消費者在當天付定金後商家頁面顯示“已經預定627名”,消費者認爲自己應該是在前1111名優惠名單內,但當商家公佈名單時,消費者發現自己不在其中,消費者對於商家公佈的活動名單的真實性存在質疑。

(四)使用優惠券導致的價格變化不屬於保價服務範圍

消費者稱在蘇寧“芝華士頭等艙旗艦店”購物時,發現商品原價沒變,前期商品頁面顯示優惠到手價格爲2899,下單後消費者發現商品頁面顯示優惠到手價格2699。消費者聯繫商家保價,商家稱並沒降價,是因使用額外的平臺優惠券導致價格降低所以不提供保價服務,消費者認爲不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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