俗話說,兩國交戰,不斬來使。人們對這句話肯定不陌生,那麼問題來了,爲何兩國交戰不斬來使呢?按理說,互相派送的使者,是最滿意威脅的,先殺死使者,這是最簡單的,可是人們都知道兩國交戰不斬來使。這其中肯定是有緣由的。這句話指的是兩軍在作戰期間,雙方要有互相協商的代表傳達信息。

不僅僅是古代,即使是現如今,根據《日內瓦公約》,世界各國不得虐待俘虜,不能射殺醫務兵、老人以及和孩子等無抵抗能力的人員,同時不能殺害雙方的談判人員,也就是"兩國交戰,不斬來使"。通過《日內瓦公約》,人們就可以知道,現代國家的戰爭中,也是保持了"兩國交戰,不斬來使"的策略。

違反《日內瓦公約》會受到國際社會的譴責以及各種壓力,處理不好,先前取得的優勢都會化爲烏有,在這個條約的框架下,大規模侵犯人權的現代戰爭很少發生。古代的時候,是沒有《日內瓦公約》的,可爲何人們仍然重視"兩國交戰,不斬來使"呢?雙方交戰很尊重雙方的使者,即“兩軍交戰,不斬來使”。

最早的時候,“兩軍交戰,不斬來使”出自春秋戰國時期,衆所周知的是,春秋戰國時期,是一個大亂世,也是歷史上的一個大分裂時期。這時候的天下戰爭不斷。各個諸侯國你爭我奪,沒有絲毫停戰的跡象。春秋時期的宋國華元作爲使者隻身前往楚軍軍營談判,要求楚軍撤圍宋國都城,兩國停戰,而華元則作爲人質到楚國居住。

這就是“兩軍交戰,不斬來使”的最早出處。在兩國交戰處於白熱化的階段,使者可以發揮重要作用,使者是雙方交流的媒介,負責傳達己方的意思給對方,如果連對方的使者都不能倖免,表明已經沒有了和解的可能。這樣的情況在歷史上是極爲罕見的,對處於弱勢的己方來說可能會帶來“寧爲玉碎不爲瓦全”的局面。

即使是處於優勢的國家,也不會趕盡殺絕,否則優勢就有可能變成劣勢。比如說明朝嘉靖年間,蒙古想要和明朝通商,便派石天爵、滿受禿等爲使節與明朝洽談。大明王朝直接將這些使者斬首示衆。蒙古大汗俺答漢大怒,不待入秋便大軍直犯邊境,給明朝帶來了極大的邊境困擾。

最重要的就是,戰爭是政治的延伸,本質是利益訴求不一致,政治家談不攏了,就只能戰場上見,需要通過戰爭來獲取所需的利益,例如常見的一些邊境問題引起的戰爭。只有在極端情況下,纔會爆發戰爭,古代的時候,從來不會無緣無故的爆發戰爭。上兵伐謀,其次伐交,再次伐兵,戰爭只是手段,軍事是爲政治服務的。

使者往往是沒有惡意的,沒有攻擊性,他的目的只是爲了傳遞信息,如果殺掉這麼一個手無寸鐵之人,是會被人看不起的,在道德層議論層面會處於下風。古代經歷了很多戰亂時期,但是無論是什麼樣的戰爭,都沒有丟掉“兩軍交戰,不斬來使”。凡是不是絕對的,歷史上有不殺使者的,就有殺使者的。

例如蒙古人攻打南宋釣魚城的時候,爲了減少傷亡,就讓使者進城勸宋軍投降,但宋軍卻把使者的頭砍了下來掛在城頭上,以表決心。不僅如此,宋朝還將蒙古大汗蒙哥擊斃。東漢時期,將領耿恭被匈奴包圍,匈奴人很敬佩耿恭,便派使者勸降,許諾美人、金錢,耿恭沒有接受,反而將使者殺死。

這就是岳飛《滿江紅》“壯志飢餐胡虜肉,笑談渴飲匈奴血”的出處。無論是古代還是現代,戰爭的目的都不是爲了殺死人,而是爲了追求利益最大化,這纔是戰爭的根本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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