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上海地鐵正式禁止電子設備聲音外放

《上海市軌道交通乘客守則》正式實施首日,截至12月1日下午1點,執法人員一共勸阻了19名電子設備外放的乘客。除上海之外,目前已有北京、天津、蘭州、貴陽、昆明、武漢等多地出臺了相關規定,並以“軌道交通乘客守則”的形式對地鐵上禁止外放聲音予以明文規定。 

新京報訊 12月1日起,新修訂的《上海市軌道交通乘客守則》正式施行,其中明確禁止使用電子設備時外放聲音。

新京報記者梳理發現,除上海之外,目前已有北京、天津、蘭州、貴陽、昆明、武漢等多地出臺了相關規定,並以“軌道交通乘客守則”的形式對地鐵上禁止外放聲音予以明文規定。

罰款、記錄個人信用不良信息……部分城市對於乘客違反相關規定的行爲還明確瞭如何懲罰。

今年9月,上海市交通委員會發布《上海市軌道交通乘客守則》,對乘坐軌道交通的乘客行爲進行了規範,該守則自2020年12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5年11月30日止。

守則第九條對於乘客進站、乘車的部分行爲進行了禁止,第7條指出,禁止擅自設攤、停放車輛、堆放雜物、賣藝、散發宣傳品或者從事營銷活動,大聲喧譁、吵鬧,使用電子設備時外放聲音。

實際上,12月1日施行的該守則是此前乘客守則的修訂版本。上海市交通委員會指出,爲推動上海市軌道交通行業規範運營,持續提升運營服務標準和水平,依據交通運輸部發布的有關規定要求,對此前的守則進行了修訂。

其中,禁止乘客使用電子設備時外放聲音是這次修訂的新增內容。

上海市交通委員會指出,新修訂的守則第九條根據交通運輸部《城市軌道交通客運組織與服務管理辦法》第三十五條影響運營安全禁止行爲、第三十六條影響運營秩序相關規定,新增“點燃明火”“使用電子設備時外放聲音”“攜帶有嚴重異味、刺激性氣味的物品,以及未經安全包裝的易碎、尖銳物品,攜帶充氣氣球”,“攜帶自行車(含摺疊式自行車),使用平衡車、滑板、踏板車、溜冰鞋等助力代步工具(殘疾人輪椅車、嬰童車除外)”等乘客禁止行爲。

對於違反相關規定的乘客行爲,《上海市軌道交通乘客守則》也明確了處罰方式。守則第十五條指出,乘客違反條例及相關法律規定的,將予以處罰。乘客應當遵守本守則,拒不遵守的,軌道交通企業有權勸阻和制止,制止無效的,報告公安機關依法處理。

追訪1

上海每條地鐵線配執法小分隊

有媒體報道,《上海市軌道交通乘客守則》正式實施首日,截至12月1日下午1點,執法人員一共勸阻了19名電子設備外放的乘客。

上海地鐵監督熱線一名工作人員告訴記者,針對地鐵上電子設備聲音外放一事,實際上已成爲很多乘客的一個困擾,很長時間內均有乘客致電諮詢。

上海地鐵第二運營有限公司質量安全部常務副經理張振宇接受媒體採訪時表示,目前上海每條地鐵線路都配備了一支6人執法小分隊,每天巡視車站和車廂,對不文明行爲進行勸導。

張振宇介紹,其執法隊員具備上海市政府授權的執法證,針對地鐵站及車廂內擺攤或乞討等行爲,有權進行處罰;但針對手機外放等不文明行爲,其主要以勸導爲主。“遇到不配合執法甚至干擾執法的,我們會視情況將其帶離車廂,並聯系警務室。”

追訪2

北京地鐵外放聲音將納入信用不良記錄

“地鐵禁止電子設備聲音外放”這一要求實際上來源已久。

去年10月,交通運輸部發布《城市軌道交通客運組織與服務管理辦法》,要求乘客使用電子設備時不得外放聲音,對拒不遵守乘車規範的乘客,運營單位有權予以制止,制止無效的,應報有關部門依法處理。

根據記者梳理發現,目前,已至少有北京、上海、天津、蘭州、貴陽、昆明、武漢等地出臺了相關規定,並以“軌道交通乘客守則”的形式對地鐵上禁止外放聲音予以明文規定;同時,也有南昌等城市正在修編計劃將約束“電子設備外放聲音”不文明行爲列在其中。

規定出臺的同時,能否落地、如何落地、落地效果如何成爲另外一大關注點。

同時,各地的監管方式主要以工作人員勸阻爲主,但實際上並沒有有效的懲罰措施,北京“相對嚴格”,採取了“記錄個人信用不良信息”的懲罰舉措;武漢則採取了罰款舉措。

爲進一步落實相關政策,去年6月,北京市頒佈《關於對軌道交通不文明乘車行爲記錄個人信用不良信息的實施細則》,大聲外放視頻或音樂被視爲記錄個人信用不良信息的不文明乘車行爲。

根據北京市交通委去年9月發佈的信息,《北京市軌道交通乘客守則》和《關於對軌道交通不文明乘車行爲記錄個人信用不良信息的實施意見》實施兩個多月的實施情況來看,北京市軌道交通不文明乘車行爲有所減少,累計制止勸阻不文明行爲1476起,發生軌道交通不文明乘車行爲的乘客均聽從了地鐵工作人員或軌道執法人員的勸阻,沒有乘客被記錄個人信用不良信息。

而針對武漢新修訂的條例規定,乘客在列車上進食、使用電子設備外放聲音等行爲將被禁止,如果乘客違反這一規定,執法人員要先責令其改正,拒不改正的,處以50元以上200元以下罰款。

武漢地鐵安保部執法副主管高夢秋在接受媒體採訪時曾表示,武漢地鐵執法人員將嚴格按照條例執法,罰款不是目的,新條例正式實施後,前幾天仍將以宣傳勸導爲主,給乘客一個適應的過程,不會貿然罰款。

追訪3

執行較難,多地以勸阻爲主

上海市地鐵運營管理中心客運市場部副經理陳悅勤在接受媒體採訪時表示,針對該規定的具體執行,“我們也很難。”其表示,《上海市軌道交通乘客守則》是守則而非法條,希望乘客能夠自覺遵守相關要求,共同維護軌道交通乘車秩序。對地鐵運營管理方來說,管理上的難點也顯而易見。

他說,目前雖明確了乘客進站、乘車須遵守的相關要求,但對違反要求後的處罰並無明確的裁量基準,運營單位在具體操作中存在一定困難,地鐵運營方希望今後能夠在《上海軌道交通管理條例》等相關法律法規中給予支撐,對違反守則後的處罰操作進行明確。

而針對北京地鐵相關工作人員如何監督乘客外放聲音的問題,記者此前諮詢了北京地鐵的一名工作人員,其表示,地鐵工作人員、文明乘車監督員以及乘務員在發現這類不文明行爲時,都會上前勸阻。“遇到這種情況,乘客可以讓車廂乘務員出面制止。”

一名地鐵乘務員告訴記者,在其值班過程中,若遇到外放聲音影響他人的不文明行爲,會主動上前勸阻。這名地鐵乘務員說,他碰到的乘客,提醒後都會把聲音關掉。如果碰到不聽勸阻或者態度惡劣的,會用值乘記錄儀拍下視頻,向上級彙報,進一步處理。

作爲率先出臺相關規定的貴陽市,地鐵運營方表示,“地鐵外放聲音這種不文明行爲,監管上面臨着很多困難。”“守則不是一個強制性規定,我們沒有執法權,只能儘量勸阻。”據介紹,貴陽還採取在網絡平臺曝光不文明行爲的方式,提醒大家遵守規範。

除貴陽之外,天津和蘭州地鐵的工作人員均稱,面對這種不文明行爲,地鐵運營方也“很頭痛”,雖然有相關規定,但能做到的只是提醒與制止。

“這一方面依託於乘客的個人素質,需要有一個提升過程;另一方面,地鐵外放聲音造成的危害相對不嚴重,鑑於管理能力所限,我們會更關注安全相關的問題,在此基礎上,纔有精力去管理文明相關的問題。”昆明市交通運輸管理局政策法規處劉祖鵬表示,在現有能力的基礎上,加大執法隊伍建設、多進行宣傳是相對合理有效的方式。

上海地鐵禁止下列行爲

●攔截列車

●擅自進入駕駛室、軌道、隧道或者車站內其他有禁行標誌的區域

●攀爬或者跨越列車、圍牆、柵欄、閘機、站臺門

●強行上、下車,扒門和吊門

●吸菸、點燃明火,隨地吐痰、便溺、亂吐口香糖,亂扔果皮、紙屑等雜物

●擅自塗寫、刻畫或者懸掛、張貼物品

●擅自設攤、停放車輛、堆放雜物、賣藝、散發宣傳品或者從事營銷活動,大聲喧譁、吵鬧,使用電子設備時外放聲音

●乞討、躺臥、收撿廢舊物品

●攜帶活禽以及貓、狗(導盲犬、軍警犬除外)等動物

●攜帶自行車(含摺疊式自行車),使用平衡車、滑板、踏板車、溜冰鞋等助力代步工具(殘疾人輪椅車、嬰童車除外)

●攜帶易燃、易爆、有毒、有害、放射性、腐蝕性以及其他有可能危及人身和財產安全的危險物品;攜帶有嚴重異味、刺激性氣味的物品,以及未經安全包裝的易碎、尖銳物品;攜帶充氣氣球

●擅自操作有警示標誌的按鈕、開關裝置,非緊急狀態下動用緊急或者安全裝置

●損壞車輛、站臺門、自動售檢票等設備,干擾通信信號、視頻監控設備等系統

●向軌道交通線路、列車以及其他設施拋擲物品

●損壞、移動、遮蓋安全標誌、監測設施以及安全防護設備

●在運行的自動扶梯上逆行、推擠、嬉戲打鬧

●影響運營安全和滋擾乘客的其他行爲

治理措施

乘客違反《條例》及其他相關法律規定的,按照《條例》及其他有關法律規定予以處罰。乘客應當遵守本守則,拒不遵守的,軌道交通企業有權勸阻和制止,制止無效的,報告公安機關依法處理。

據上海市交通委員會網站

新京報記者 徐美慧

責任編輯:鄭亞鵬 SN2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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