谈及明朝的税收,经常有人说“明朝不收工商税”,这基本纯粹是谣言,稍微理智想一想都能想明白:工商业的从业者不是老百姓吗?他不需要管理吗?他不需要生活吗?官府管理必然要需要费用,这些费用谁出?大凡政府管理百姓,没有不是“羊毛出在羊身上”的。

(1)明朝中前期商业税比较少,那是明朝中前期以农业为主,经济发展比较缓慢。朱元璋对工商业采取的是“垄断”方式,民间工商业非常不景气

明朝整体征收的工商业税少是真的,因为整个明朝财政收入中工商业税比重比较低。

朱元璋建立吴政权之前就收工商税。例如官店的建立,垄断交通、存储等行业,并实行低税。朱元璋没有统一天下之前,他的地盘最小、农业税收取最难,那么,收取商业税就成了重点。为此,占领南京称吴王时,就将官店改名为宣课司,各地官店改为通课司。这些都对过往船只、商人所带货物等进行征税。

对于商业税收来说,首先就是运输货品税和库房存储税等。工税是采矿业、造船业、军工、织造、窑冶、烧造、造纸等手工业。各地货商的货物在“塌房”进行储存时,收取税钱三十分之一,中介费三十分之一,存储费三十分之一。也就是十分之一。

明朝建立后,就开始垄断中介行业。

看朱元璋时期,牙行(商业中介,唐朝就已经很兴盛,安禄山起初就是从事牙行工作)每年上缴的税银也比较多,例如通州的58个牙行为例,每年上交的税银可达4400多两。

牙行主要有三大类。其一为官府经营的“官牙”也就是官店,典型的代表就是“塌房”。因为商贾货物在城外堆积,同时经常受到官吏盘剥勒索,朱元璋便在三山诸门外濒水的地方建造了店面。这就是“塌房”。

其二为在对外贸易的管理部门市舶司内建立的牙行机构,主要负责外商和中国官方和商人的交流事宜。

其三为民间私牙,他们也必须交税(牙帖的价格)后得到营业执照(牙帖)。牙帖的有效期为一年。起初,朱元璋禁止民间亚行,但因为造成商贸流通阻塞等多重问题,禁止政策废除了。

(2)明朝中后期,随着农业兴盛,各种经济作物、运输业发达,工商业税开始增长,从弘治朝开始,皇权(包括太监、后宫、藩王)、官权、绅权纷纷介入,最终造成大商人、大企业主没人收税,大部分税收流失。嘉靖、万历等开始疯狂向中小商人不断加税:该征的不征,死征相对于真有钱的穷人中小商人

但中晚明商业兴隆,朝廷收得少,不代表皇帝、各级政府和有权力的人以税为费的情况也少。一直有个谣言,也即明朝税轻。你说朱元璋时期低或者前期低是对的,但中后期你还低那就是错误。当然,有人会说后两者不是税赋,但问题是他们征收的时候都是以政府、皇帝的名义,虽然违法但有几个人追查过!你不说它是税赋老百姓信吗?

从全国整体看,弘治十五年(1502年)全国各处的税收网点所收的商业税不过8万两,占当年国库之一、专收白银的太仓库(请注意明朝的财政收入在中后期不能视为太仓库收入,太仓库只是明朝几十种库中的一种专门收白银的库而已)的3%左右。到了万历二十五年(1597年),商业税达到47.75万两,占太仓库的10%左右。

万历中后期,商业税就成了政府的主要税种之一。

到了天启五年(1625年)全国八个重要收税处的税收总额高达480万两,是万历年间的十倍以上。

万历朝对商业税的征收引来了商人利益的代言人东林党的不满。由此,增减商业税问题则成为万历、天启、崇祯等皇帝和朝臣的主要争论议题。这个问题很大,此文主要说了工商税的商税,对于手工业税收和采矿、冶炼业等没有涉及。明朝收的工商业税不多,但是与实际被征收的数量相差甚远。

例如皇帝派的各种征税太监、各地藩王和官府的官员私自征的税赋、各地有权力和权力背景的人私自征收的税赋。可以说,皇帝让征一,太监就会征十,底下那帮打手就会征百。因此,东林党对“征税问题”反抗比较坚决。

现在有些人对此说东林党为了自己的利益而罔顾天下安危,这是错误的。

首先,税收征收人不合法,贪腐问题严重。征收的衙役没有工资,全靠这些征缴所得,因此,从中鱼肉问题很严重。

其次,国家主体工商税的主体不去争,去争中小工商业主、做小买卖的。你征一个太监宦官的税、去征一个官商的税,比你征万家百姓要多得多。皇权、官权你不敢征,绅权靠行贿得到少征甚至不征。那中小工商业主怎么办?东林党说的不对吗?与民争利、鱼肉百姓这些都是事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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