談及明朝的稅收,經常有人說“明朝不收工商稅”,這基本純粹是謠言,稍微理智想一想都能想明白:工商業的從業者不是老百姓嗎?他不需要管理嗎?他不需要生活嗎?官府管理必然要需要費用,這些費用誰出?大凡政府管理百姓,沒有不是“羊毛出在羊身上”的。

(1)明朝中前期商業稅比較少,那是明朝中前期以農業爲主,經濟發展比較緩慢。朱元璋對工商業採取的是“壟斷”方式,民間工商業非常不景氣

明朝整體徵收的工商業稅少是真的,因爲整個明朝財政收入中工商業稅比重比較低。

朱元璋建立吳政權之前就收工商稅。例如官店的建立,壟斷交通、存儲等行業,並實行低稅。朱元璋沒有統一天下之前,他的地盤最小、農業稅收取最難,那麼,收取商業稅就成了重點。爲此,佔領南京稱吳王時,就將官店改名爲宣課司,各地官店改爲通課司。這些都對過往船隻、商人所帶貨物等進行徵稅。

對於商業稅收來說,首先就是運輸貨品稅和庫房存儲稅等。工稅是採礦業、造船業、軍工、織造、窯冶、燒造、造紙等手工業。各地貨商的貨物在“塌房”進行儲存時,收取稅錢三十分之一,中介費三十分之一,存儲費三十分之一。也就是十分之一。

明朝建立後,就開始壟斷中介行業。

看朱元璋時期,牙行(商業中介,唐朝就已經很興盛,安祿山起初就是從事牙行工作)每年上繳的稅銀也比較多,例如通州的58個牙行爲例,每年上交的稅銀可達4400多兩。

牙行主要有三大類。其一爲官府經營的“官牙”也就是官店,典型的代表就是“塌房”。因爲商賈貨物在城外堆積,同時經常受到官吏盤剝勒索,朱元璋便在三山諸門外瀕水的地方建造了店面。這就是“塌房”。

其二爲在對外貿易的管理部門市舶司內建立的牙行機構,主要負責外商和中國官方和商人的交流事宜。

其三爲民間私牙,他們也必須交稅(牙帖的價格)後得到營業執照(牙帖)。牙帖的有效期爲一年。起初,朱元璋禁止民間亞行,但因爲造成商貿流通阻塞等多重問題,禁止政策廢除了。

(2)明朝中後期,隨着農業興盛,各種經濟作物、運輸業發達,工商業稅開始增長,從弘治朝開始,皇權(包括太監、後宮、藩王)、官權、紳權紛紛介入,最終造成大商人、大企業主沒人收稅,大部分稅收流失。嘉靖、萬曆等開始瘋狂向中小商人不斷加稅:該徵的不徵,死徵相對於真有錢的窮人中小商人

但中晚明商業興隆,朝廷收得少,不代表皇帝、各級政府和有權力的人以稅爲費的情況也少。一直有個謠言,也即明朝稅輕。你說朱元璋時期低或者前期低是對的,但中後期你還低那就是錯誤。當然,有人會說後兩者不是稅賦,但問題是他們徵收的時候都是以政府、皇帝的名義,雖然違法但有幾個人追查過!你不說它是稅賦老百姓信嗎?

從全國整體看,弘治十五年(1502年)全國各處的稅收網點所收的商業稅不過8萬兩,佔當年國庫之一、專收白銀的太倉庫(請注意明朝的財政收入在中後期不能視爲太倉庫收入,太倉庫只是明朝幾十種庫中的一種專門收白銀的庫而已)的3%左右。到了萬曆二十五年(1597年),商業稅達到47.75萬兩,佔太倉庫的10%左右。

萬曆中後期,商業稅就成了政府的主要稅種之一。

到了天啓五年(1625年)全國八個重要收稅處的稅收總額高達480萬兩,是萬曆年間的十倍以上。

萬曆朝對商業稅的徵收引來了商人利益的代言人東林黨的不滿。由此,增減商業稅問題則成爲萬曆、天啓、崇禎等皇帝和朝臣的主要爭論議題。這個問題很大,此文主要說了工商稅的商稅,對於手工業稅收和採礦、冶煉業等沒有涉及。明朝收的工商業稅不多,但是與實際被徵收的數量相差甚遠。

例如皇帝派的各種徵稅太監、各地藩王和官府的官員私自徵的稅賦、各地有權力和權力背景的人私自徵收的稅賦。可以說,皇帝讓徵一,太監就會徵十,底下那幫打手就會徵百。因此,東林黨對“徵稅問題”反抗比較堅決。

現在有些人對此說東林黨爲了自己的利益而罔顧天下安危,這是錯誤的。

首先,稅收徵收人不合法,貪腐問題嚴重。徵收的衙役沒有工資,全靠這些徵繳所得,因此,從中魚肉問題很嚴重。

其次,國家主體工商稅的主體不去爭,去爭中小工商業主、做小買賣的。你徵一個太監宦官的稅、去徵一個官商的稅,比你徵萬家百姓要多得多。皇權、官權你不敢徵,紳權靠行賄得到少徵甚至不徵。那中小工商業主怎麼辦?東林黨說的不對嗎?與民爭利、魚肉百姓這些都是事實。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