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昌吉網訊(通訊員李靜)近一段時間,昌吉市公安局針對羣衆反映強烈的流浪犬管理問題,積極開展轄區犬隻管理宣傳和流浪犬抓捕工作。

2020年10月1日,昌吉州正式實施《昌吉回族自治州養犬管理辦法》,其中涉及公安、城區管理、市場監督、衛生健康,農業農村等有關主管部門。作爲犬隻管理主責部門,昌吉市公安局積極與昌吉市城市管理局對接,針對羣衆反映流浪犬流動性強、隨地便溺、犬吠擾民等問題,結合全國文明城市整改攻堅工作要求,對小區、街面的流浪犬開展巡查整治,集中清理整治街面流浪犬隻,最大程度減少或者杜絕公共區域流浪犬出沒,傾力維護市容良好環境。

根據有關規定,由公安機關負責流浪犬抓捕,由城市管理局犬隻收容站對抓捕的犬隻進行收容、管理,公安機關採取科學捕犬方法,並且盡最大努力不傷害犬隻,將被捕捉的流浪狗送往犬隻收容站進行統一飼養、管理,給流浪犬尋找安排合理的去處。同時,昌吉市公安局結合“百萬警進千萬家”活動,利用走訪入戶加強文明養犬的宣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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