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昌吉网讯(通讯员李静)近一段时间,昌吉市公安局针对群众反映强烈的流浪犬管理问题,积极开展辖区犬只管理宣传和流浪犬抓捕工作。

2020年10月1日,昌吉州正式实施《昌吉回族自治州养犬管理办法》,其中涉及公安、城区管理、市场监督、卫生健康,农业农村等有关主管部门。作为犬只管理主责部门,昌吉市公安局积极与昌吉市城市管理局对接,针对群众反映流浪犬流动性强、随地便溺、犬吠扰民等问题,结合全国文明城市整改攻坚工作要求,对小区、街面的流浪犬开展巡查整治,集中清理整治街面流浪犬只,最大程度减少或者杜绝公共区域流浪犬出没,倾力维护市容良好环境。

根据有关规定,由公安机关负责流浪犬抓捕,由城市管理局犬只收容站对抓捕的犬只进行收容、管理,公安机关采取科学捕犬方法,并且尽最大努力不伤害犬只,将被捕捉的流浪狗送往犬只收容站进行统一饲养、管理,给流浪犬寻找安排合理的去处。同时,昌吉市公安局结合“百万警进千万家”活动,利用走访入户加强文明养犬的宣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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