纳卡,面积4400平方公里,这个方寸之地,在长达两个多世纪的时间里成为了高加索格局中的一个核心冲突地带,而该地冲突的由来与沙俄帝国实施的大规模移民政策有莫大关系。但本文重心不是纳卡问题的由来,而是苏联解体后,纳卡问题是如何进一步演化发展的。

苏联解体后,纳卡局势可以用动荡、激烈来形容。1991年11月阿塞拜疆撤销了纳卡自治地位。同年12月,当地占多数的亚美尼亚人举行投票,宣布成立共和国并脱离阿塞拜疆。1992年2月亚美尼亚发动军事进攻,先是占领重镇拉钦,打通了联结纳卡和亚美尼亚的“陆上走廊”,而后又攻占交通要地克尔巴贾尔,打通第二条“路上走廊”。截至1993年12月,约11.5%的阿塞拜疆领土被亚美尼亚占领,在此期间,三万多平民丧失,二十余万受伤致残。

对于纳卡冲突,最主要的国际调解机构是以俄罗斯、美国和法国为主席团的明斯克小组。明斯克小组在调解过程中曾提出多种方案,但均未取得明显成效。

1)1996年12月提出纳卡和平三原则,即尊重阿塞拜疆和亚美尼亚的领土完整,给予纳卡高度自治地位以及切实保证纳卡境内全体人民的安全。但此原则却遭到了亚美尼亚的反对。

2)2007年11月提出分阶段解决方案,即亚美尼亚军队撤出纳卡周边的阿塞拜疆领土,建立亚美尼亚至纳卡的陆路通道,亚美尼亚撤出的区域实行非军事化管理并部署国际维和部队。总体来说,此项方案是比较适宜的,但结果是各方因为在顺序先后、地位确立等方面存在分歧而未达成协议。

其实纳卡问题之所以旷日持久,大部分根源在于纳卡地区的法律地位认定不清,即1991年的纳卡公决是否具有合法性。

亚美尼亚认为纳卡人民完全是根据苏联颁行的法律举行的投票活动,而参加投票的人中99.89%投了赞成票,因此纳卡公决具有合法性。

而阿塞拜疆则认为纳卡所说的成立共和国是基于《解决有关加盟共和国脱离苏联问题的程序法》,但该法律存在两个明显的缺陷。一是根据这部法律,加盟共和国内的自治实体可以进行公决,但公决的选项只有两个,即是继续留在苏联还是留在脱离苏联的加盟共和国内;二是这部法律从来没有适用过,也就是说其没有法律效力。

纳卡的悬而未决给亚美尼亚带来了深远影响。

首先是经济发展方面,虽然亚美尼亚在1992~1993年的纳卡冲突中斩获了一边倒的胜利,但其代价却十分的高昂。亚美尼亚是一个资源匮乏的内陆国家,纳卡冲突后,阿塞拜疆、土耳其相继封锁了他们与亚美尼亚的边界,而亚美尼亚和伊朗之间的陆路通道因为自然环境恶劣、基础设施落后等原因根本起不到多大作用,在这种情况下,亚美尼亚的绝大部分进出口和能源供应只能通过过境格鲁吉亚实现。但是格鲁吉亚一直政局不稳,与俄罗斯龃龉不断,不能对国内局势形成有效控制,因而也不能保证过境货物的安全。而随着国际金融危机和俄格冲突的爆发,纳卡问题对亚美尼亚经济发展的负面影响更是凸显出来,其与阿塞拜疆的差距进一步拉大。

其次是亚美尼亚高层在解决纳卡问题上出现分歧而导致政局不稳。其中“和解派”主张接受明斯克小组的方案,即以纳卡自治换取和平,而后“以和平换经济”、“以和平突破封锁”;而“强硬派”则主张寸步不让,并提出了解决纳卡问题的三原则:不能使一方归属于另一方;不能使纳卡成为飞地;解决纳卡的安全问题。但这些原则明显与欧美等国的意愿和共识相背。

围绕纳卡问题,高加索周边地区的相关国家组成了一个无形的巨大网络。在这个网络中,各相关国家,尤其是占据优势力量的大国,出于自身利益的考虑,推动或牵制着问题的解决。只要该问题得不到妥善解决,亚美尼亚和阿塞拜疆的紧张局面就无法化解,高加索地区的安全稳定也就无从谈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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