之前,網上流傳這樣一篇文章,“獨生子女無法繼承父母的房產了!”這種文章看上去就像聳人聽聞的謠言,實際上還真不一定,今天就跟您聊聊五種子女不能繼承的財產。

第一種情況,被繼承人與他人共有的財產中,屬於他人的部分。

什麼意思?就是財產表面上看來是屬於被繼承人的,實際上被繼承人並不擁有全部的所有權,最常見的情況是夫妻共有財產。

我給您舉個例子您就明白了。

老張夫婦有兩個兒子,夫婦倆婚後買了一套房子,登記在老張名下,老伴去世後老張和小兒子一起住着。現在老張也去世了,留下一份遺囑寫明房子歸小兒子。

那是不是大兒子就分不到房了?不是,大兒子還能分到1/6的房產。爲啥啊,我給您看張圖您就明白了

我們看圖:

您看,實際上老張的太太也有1/2房子的所有權,如果老張的太太去世前沒立遺囑,那按照法律規定,老張的太太手裏1/2的房產會由老張、大兒子和小兒子平分。

分配結果就是,老張佔2/3產權,大兒子和小兒子各佔1/6產權。而老張的遺囑只能決定這房子2/3的產權歸屬。

網上說獨生子女有可能不能繼承自己的房子,也是這個道理。怎麼解決這些問題?簡單,立個遺囑說明白就行了。

第二種情況,使用權不能繼承。

最常見的是農村宅基地使用權和公有住房使用權。

先說農村宅基地,農民對宅基地只有使用權,而這塊兒土地是歸農民集體經濟組織所有的,所以,宅基地不能算個人的遺產。但是,宅基地上建成的房屋是個人財產,可以作爲遺產被繼承,而且就算兒女的離開農村轉成城市戶口也能繼承。

再說公有住房,個人對公有住房只享有使用權,而它的產權歸國家或單位所有,因此不屬於個人遺產。不過,如果公房“房改”後轉爲產權房,就可以作爲遺產被繼承了。

第三種情況,有些權利是不能被繼承的。

比如人身權、知識產權。老張寫了一部暢銷書,每年都有可觀的版權收入,老張去世後,獨生子小張作爲繼承人,仍然可以享有版權收入,但是老張作爲作者在這部作品上的署名權、 包括修改作品的權利等,小張都不能繼承。

第四種情況,死亡賠償金、撫卹金是不能被繼承的

因爲這份財產一般是在被繼承人因事故或因公死亡之後獲得,是對死者近親屬的經濟補助和精神撫慰。注意了!這是給死者近親屬的,因此不屬於死者的遺產,不能被繼承。

第五種情況,保險金

保險金是否可以做爲遺產被繼承,看情況。一般來說,如果保險指定了受益人,那麼被保險人死亡後,保險金應該屬於受益人,而不是被保險人的遺產,當然特殊情況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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