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11月29日晚,甘肅省張掖市。山丹公安交警清泉中隊在夜查行動中,發現一輛白色小轎車在臨近檢查點時行爲異常,民警上前攔停檢查,但該車突然加速駛離現場,民警立即驅車跟隨。

警車行駛至十字路口,民警發現該車停在原地一動不動,下車查看情況發現駕駛人在等待信號燈時打盹犯迷糊,只好敲窗叫“醒”駕駛人,然而該男子在“清醒”的第一時間再次加速駛離現場。最終民警驅車跟隨行至一條死衚衕纔將其查獲。經呼氣式酒精檢測,吳某體內的酒精含量爲147.1mg/100ml,涉嫌醉酒駕駛。現案件正在進一步辦理中。

交警提示:喝酒不開車,開車不喝酒。每一位交通參與者都深知這句話的道理,然而每年因爲酒駕而導致的交通事故仍然有很多,歸根究底還是沒有充分意識到車禍的嚴重性,大部分都是存在僥倖心理。爲了您和他人的幸福,請珍愛生命、拒接酒駕。

聲明:轉載此文是出於傳遞更多信息之目的。若有來源標註錯誤或侵犯了您的合法權益,請作者持權屬證明與本網聯繫,我們將及時更正、刪除,謝謝。

來源: 張掖公安交警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