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任广西壮族自治区委第一书记,中南局书记处书记,北京市委书记处书记,河南省委第一书记兼武汉军区政委等职的刘建勋,24岁任县委书记,36岁成为副省级,44岁任广西自治区委一把手,两次主政河南,享年70岁。

公开资料显示,刘建勋,1913年10月出生,河北沧县人, 1931年起在天津、泊头镇从事党的地下工作,晋中特委副书记。1937年11月,24岁的他担任榆社县委书记。

1938年起,他任武乡中心县委书记,晋冀豫区党委委员,中共太行第三地委副书记,太行区党委组织部副部长,太行第二地委书记兼军分区政委等职。

1949年5月,36岁的他任湖北省委副书记等职,新中国成立后任湖北省委第二书记,湖北省政协副主席,中南局常委,中央农村工作部副部长等职。

1957年6月起,刘建勋任广西壮族自治区委第一书记,自治区政协主席,中南局书记处书记。

刘建勋一生主政河南时间长达17年。

1961年7月至1966年9月,他任河南省委第一书记。度过灾荒的河南,在刘建勋带领下,面貌焕然一新,他树立了杨贵的红旗渠、焦裕禄的兰考等典型。

此后,他任河南省政协主席,华北局书记处书记,北京市委书记处书记。

1968年1月,刘建勋又赴河南任职,担任河南省革委会主任,此后任河南省委第一书记兼武汉军区政委,河南省政协主席等职,1978年调离河南。

1983年4月23日,刘建勋逝世,部分骨灰安放河北涉县将军岭。(图片来源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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