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军人地位和权益保障法》,给你硬核保障
再过20多天,一部关于军人的重磅法律草案,就要被提请审议了——
《军人地位和权益保障法》(草案)
根据官方的消息:
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将于12月22日至26日在京举行。
届时,将审议国务院、中央军事委员会关于提请审议兵役法修订草案的议案,关于提请审议军事设施保护法修订草案的议案,关于提请审议军人地位和权益保障法草案的议案。
是的,在可预见的未来,军人的地位和权益,将会有“硬核”保障!
到底有多硬呢?
一句话——
法律明文规定,刚性十足!
说起军人的地位和权益,您的脑海里率先浮现出的是什么呢?
这个问题,哨位君特地问了几名战友,得到的典型回答是这样的——
① 尊崇——“军人成为全社会尊崇的职业”。
是的,让军人受到全社会的尊崇,这是军人地位非常精准的表述。
目前为止,这句话已经广为人们所熟知。很多人甚至已经忘记了它最初的出处——
2017年10月18日,十九大报告指出,“组建退役军人管理保障机构,维护军人军属合法权益,让军人成为全社会尊崇的职业。”
站在今天这样的节点,真是让人感慨万千!
② 优先——“军人依法优先”。
从2016年开始,“军人优先”饱受争议,到2017年“军人依法优先”逐步成为共识。
在“军人依法优先”这一权益的维护上,国家和整个社会,都付出了巨大的努力,毕竟总是有人不解和质疑的:“军人凭啥要优先”“当兵有啥了不起的”。
甚至在“军人依法优先”的标语在车站和机场广为张贴时,依然有人问:军人依法优先,到底依的是什么法呀?
这个问题在之前或许有点复杂,涉及到的条款和规定,分散在以下法律及规定当中:
《国防法》
《兵役法》
《军人抚恤优待条例》
《总后勤部、铁道部关于军人乘车购买团体、零星客票有关问题的通知》
《交通部、总后勤部关于军人乘船购票优先的通知》
不过,这个问题以后应该会很简单——
一部《军人地位与权益保障法》,就将予以解答!
部分朋友可能会有这样的疑问——
关于军人的地位和权益,明明已经有了那么多的通知、规定以及法律条款,为啥还要专门搞一部《军人地位与权益保障法》呢?
对于这个问题,哨位君的理解是——
答案,恰恰已经蕴藏在这个问题当中。
第一,我们承认,目前为止,关于军人地位和权益的法律条文、纸面规定、通知要求,已经不少了。
可是,这些条文规定执行和落实的到底如何呢?
或许,每一个个体,都有自己的体会。
但毋庸讳言的是,在某些时候,我们确实有一部分战友的合法权益,没有得到扎实有效的保障。
第二,规定条文多,与落实的刚性之间,并非天然划等号的。
经过盘点,涉及到军人地位和权益的法律规定通知要求,包括但不限于:
《国防法》
《兵役法》
《现役军官法》
《现役士兵服役条例》
《军人抚恤优待条例 》
《军人保险制度实施方案》
《军人伤亡保险暂行规定》
《军人退役医疗保险暂行办法》
《军官、文职干部、士官住房补贴暂行办法》
《军人配偶随军未就业期间社会保险暂行办法》
……
看上去,确实蛮多的。
但多了之后,或许就难以避免规定相对分散、统一性不够、系统性不足,最终造成的是——执行力不足、落实刚性不够。
第三,现行的一些条款,需要修补和扩充。
随着社会的飞速发展,伴随着军队改革的推进和完成,军官职业化的大踏步到来,诸多政策规定、措施和方法的变化,都需要通过制定《军人地位与权益保障法》,来进行规定和明确。
现有的关于军人权益保障的特别规定大都比较笼统,缺少配套和细化的实施办法,导致军人的一些合法权益难以得到有效的保障。
说了这么多,一句话总结一下——
权利和义务是对等的:军人承担了太多的责任和义务,他们的权益和地位,理应得到更为全面、细致和有力的保障!
接下来,围绕《军人地位与权益保障法》当中的3个关键词——
军人地位
军人权益
保障军人的地位和权益
具体分析一下,这部重磅法律可能会涉及的内容。
关于军人的地位,国家的要求就只有5个字——全社会尊崇。
恰如前面提到的那样,这个提法已经有3年多时间了,随着时间的推移,我们越来越能够感受到国家的决心和动作。
比如,前期公开征求修改意见的《国防法》修订草案,一句话里甚至就改1个字——
把“尊重”改成了“尊崇”。
把“尊崇军人”写进国防法,可以视为国家对军人牺牲奉献精神的一种提倡,更彰显出国家对提高军人社会地位的决心。
而国防法里简单提及的内容,将在《军人地位与权益保障法》里有更加详细的规定和更加具体的举措——
国家建立军人功勋荣誉表彰制度
国家采取有效措施保护军人的荣誉、人格尊严
依法对军人的婚姻实行特别保护
军人依法履行职责的行为受法律保护
国家和社会优待军人
国家建立与军事职业相适应、与国民经济发展相协调的军人待遇保障制度
上面提到的名词“军人功勋荣誉制度”、“军人待遇保障制度”,将在这部法律里得到具体的解释;
上面提到的动词“采取有效措施”、“依法保护”、“优待”,将在这部法律里予以详细的解答。
这一切,都是为了——
让军人成为全社会尊崇职业的那一天,早日到来!
如果觉得上面聊的相对笼统,我们也可以从细微处接着聊点非常具体的——
将被写入《军人地位与权益保障法》的军人权益,可能会有哪些呢?
再读一遍十九大报告里的那句话——“组建退役军人管理保障机构,维护军人军属合法权益,让军人成为全社会尊崇的职业。”
目前为止,这句话的“组建退役军人管理保障机构”,已经成为了现实——
从国家到地方,各级退役军人事务机构,已经组建并运行;
《退役军人保障法》也已经审议通过,并将在明年的第一天正式施行;
退役军人优待证和“三属”优待证,也在公开征求意见……
至于“维护军人军属合法权益”和“让军人成为全社会尊崇的职业”,这两件大事儿国家以及全社会一直在推动,目前为止采取的措施和方法,包括但不限于——
① 2020年1月,军地20个部门联合印发《关于加强军人军属、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优待工作的意见》——
并附有“军人军属、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基本优待目录清单”——
哨位君个人认为,“现役军人基本优待目录清单”“现役军人家属基本优待目录清单”,的具体内容,值得我们重点关注!
②2020年7月,退役军人事务部和中央军委政治工作部,联合发出2020年的“八一慰问”通知,明确要求:
各级要认真抓好抚恤优待政策特别是新出台有关政策落实,确保各项待遇及时兑现到位,更好维护优抚对象合法权益。
在这句硬核要求之后,为“抚恤优待政策”和“新出台有关政策”提供了一些注解——
随军家属定向招聘
子女入学优先照顾
军人家庭涉法涉诉集中办理
被列入到“八一慰问”通知里的军人权益,应该也是《军人地位与权益保障法》所会明确的具体保障内容。
当然,由于这一次是《军人地位与权益保障法》首次出现在官方的表述当中,我们通过公开报道和过往信息,能够分析得到的内容,终究是有限的。
而依此反过来看——
在审议获准并进入一审之后,这部法律的草案全文,就将公开征求意见。
届时,我们可以就着具体的条款,有针对性地谈谈法律的亮点,大伙也可以提出自己的意见和建议。
可以确定的是——
军人地位的构建与提升、军人的权益保障体系,正在大力推进当中。
“全社会尊崇”的真正实现, 应该不会太远了!
素材来源:全国人大、退役军人事务部等